吸毒男子主動交出70張偽造身份證,被判入獄七年 2月26日,新加坡國家法院對一起涉及偽造證件與吸毒的案件作出判決,36歲的鄭輝勇(音譯)因多項罪行,被判處入獄七年。鄭輝勇當日面對偽造證件和吸毒等共11項控狀,最終承認其中五項,法官將其餘罪行納入考量後作出上述判決。
案件緣起於 2019 年 6 月左右,鄭輝勇開始頻繁涉足多個非法賭博網站。這些網站為吸引新用戶,會為首次充值者提供 80% 至 100% 的額外信用額,但部分網站要求用戶上傳身份證進行身份驗證,才能領取該信用額。已在這些網站註冊帳戶的鄭輝勇,為獲取更多額外信用額,竟動起了偽造身份證的歪腦筋。
2019 年 6 月至 9 月期間,鄭輝勇先是下載了新加坡身份證和新加坡武裝部隊的國民服役身份證(11B)樣本,隨後藉助 P 圖軟體,將從谷歌搜索到的人像照片粘貼到樣本上。接著,他隨機填寫姓名、住址,並利用 「NRIC 生成器」 網站獲取身份證號碼,完成偽造後進行列印和塑封。
同年 9 月 24 日上午,中央肅毒局人員突擊鄭輝勇的住所,當場逮捕了他及另外三人。在搜查過程中,令人意想不到的是,鄭輝勇主動帶領執法人員找到了一個卡片收納冊,裡面竟藏有 70 張偽造的身份證和 15 張偽造的 11B 國民服役身份證。法庭並未披露他利用這些偽造身份證兌換了多少信用額,且身份證真實持有人對此毫不知情。
當天,鄭輝勇被帶往兀蘭警署驗尿,結果顯示尿液中含有甲基苯丙胺(冰毒)。他事後也承認,在被捕前吸食了冰毒。庭審中,鄭輝勇求情稱,偽造身份證只是為兌換賭博信用額,並非用於變賣,且並非所有偽造證件都投入使用,同時這些證件製作粗糙,無法在公共場所使用。
然而,法官在宣判時強調,身份證是受嚴格保護的重要證件,即便鄭輝勇未出售偽造身份證,但用於網絡註冊的行為已然構成欺騙。其偽造證件數量眾多,且持續犯罪,這些都是量刑的重要考量因素。
此外,案件還牽出鄭輝勇其他違法過往。2018 年某天凌晨,他駕駛私召車時,因褲上掛著一根可伸縮警棍,被巡警逮捕。2021 年,他兩次缺席審前會議,法院因此對其發出逮捕令。直至 2024 年 9 月 19 日,他又因涉嫌在芽籠小巷吸毒,被肅毒人員逮捕。
早在 2008 年,鄭輝勇就曾因吸食尼美西泮(Nimetazepam),被送往樟宜戒毒康復中心接受強制戒毒。此次判決再次彰顯法律對偽造證件、吸毒等違法犯罪行為的零容忍態度,警示公眾切勿觸碰法律紅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