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加坡一名前電視藝人被指控多次性侵未成年少女,並試圖通過指示少女向其母親求情來妨礙司法公正。早前被控後,今早表示有意認罪。
案件詳情:
指控內容:被告共面臨八項指控,包括六項性侵未成年少女的罪名、一項妨礙司法公正罪名,以及一項違反防止騷擾法令的罪名。
犯罪地點:據指控,2024年6月6日至20日期間,被告在濱海灣金沙酒店、伊莉莎白諾維娜醫院以及其住家等地,涉嫌多次性侵未滿16歲少女。被告與少女事發時是情侶關係。
妨礙司法公正:2024年8月,被告指示少女在其母親面前哭泣,表示不希望被告被提控或入獄,試圖影響司法程序。
騷擾行為:2024年9月22日至27日間,被告多次騷擾該少女,包括在同一天撥打18通電話,發送簡訊,以及登入少女在全民K歌平台的虛擬房間。
法律後果:
性侵未滿16歲少女:一旦罪成,最高可被判處10年監禁、罰款,或兩者兼施。
妨礙司法公正:罪成後,最高可被判處7年監禁、罰款,或兩者兼施。
違反防止騷擾法令:罪成後,最高可被判處1年監禁、5000元罰款,或兩者兼施。
案件進展:
案件已展期至2025年5月5日過堂讓他認罪。
為了保護少女,法官下令媒體不得報道任何會泄露少女身份的資料,其中包括前電視藝人姓名、年齡、國籍、族裔和作品以及犯案地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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