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国最高行政法院作出裁定,废除对学生的发型管制规定,让这项实施近50年的规定正式走入历史。
泰国最高行政法院昨天撤销了在1975年颁布有关学生发型和使用化妆品的规定。这意味着男学生可选择留长发和胡须,女学生的头发也可长过脖子,还能化妆。
法院是在当地13名公立学校的学生起诉教育当局,指有关规定侵犯人格尊严和基本权利后开展审理。法院认为这项规定同强调儿童福利、禁止伤害儿童的《2003年儿童保护法》互相抵触,侵犯个人自由与身体自主权,没有优先考虑儿童的最佳利益,也已经不合时宜。
法院也说规定过度注重服从,忽视学生的身份与身份认同发展,可能会对儿童造成伤害。
有50年历史的这项规定,初衷是确保学生在成长过程中接受严格的纪律教育,以培养学生的知识、思想和道德素养,成为国家未来的良好公民。不过当地学生多年来经常为此同校方抗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