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國最高行政法院昨天撤銷了在1975年頒布有關學生髮型和使用化妝品的規定。這意味著男學生可選擇留長發和鬍鬚,女學生的頭髮也可長過脖子,還能化妝。
法院是在當地13名公立學校的學生起訴教育當局,指有關規定侵犯人格尊嚴和基本權利後開展審理。法院認為這項規定同強調兒童福利、禁止傷害兒童的《2003年兒童保護法》互相牴觸,侵犯個人自由與身體自主權,沒有優先考慮兒童的最佳利益,也已經不合時宜。
法院也說規定過度注重服從,忽視學生的身份與身份認同發展,可能會對兒童造成傷害。
有50年歷史的這項規定,初衷是確保學生在成長過程中接受嚴格的紀律教育,以培養學生的知識、思想和道德素養,成為國家未來的良好公民。不過當地學生多年來經常為此同校方抗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