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名在香港逾期居留10多年的75岁新加坡籍男子,花光数十万港元积蓄后陷入财困,先后打劫一家连锁药房和银行,周二(11日)在高等法院被判入狱11年。
法官游德康判刑时指出,该起案件的性质简单,被告打劫银行时,使用仿制枪械,构成加刑因素;而他劫走的约1.4万港元,部分已经花掉,故以监禁12年作为量刑起点。
至于被告企图打劫连锁药房时,以清水伪装汽油恐吓使用武力,迫使职员跟从。药房职员反应不大,也未有担心个人安全,考虑到清水恫吓始终有别于实际汽油弹,以监禁5年半作为量刑起点。
梁厚诚被捕的画面。
法官指出,虽然被告已届高龄,但为了避免减低阻吓力,未能因而减刑。不过他在开审一星期前认罪,可以扣减20%的刑期。
法官也指出,若两宗罪的刑期全数分期执行,将重创被告,故决定部分刑期同期执行。考虑到他被捕后与警方合作,可减刑3个月,最终两起罪行合共判囚11年。
辩方律师早前求情时透露,被告2000年代由新加坡到香港,由于逾期居留,一直没工作或申请综援,只是依赖数十万港元积蓄过活。
律师也指出,被告与元配妻子已失去联络,在香港认识女友后同住。女友原本任职英语教师,但受疫情影响收入骤减,形容被告是因为财困欠租而愚蠢犯案。他目前行动不便,健康欠佳,因疝气而急需接受手术,心脏也有毛病。
香港高等法院。
被告梁厚诚(75岁),报称无业。案情指出,被告7月1日晚上到太子金都中心地下一家连锁药店,向收银员出示写有打劫的字条,并取出打火机及透明液体;但收银员不为所动,叫骂被告要他离开,被告逃去无踪。
至2022年4月14日下午,被告到油麻地弥敦道宝声大厦一家银行,向柜台女职员出示纸条,写着“打劫!我们有枪,快把钱放袋裹,不合作,我们开枪”,并用一支手枪状物体指向女职员,着她入钱到被告提供的袋内。被告最终拿取装有1.4万港元现金的袋逃走。
香港警方同日拘捕被告及搜出一支气枪、5750港元现金及犯时穿的衣物。在警诫下,被告承认欠债犯案。
香港理工大学香港专上学院讲师陈伟强接受《联合早报》访问时指出,新加坡人一向奉公守法,很少听闻有在香港犯案,相信该起案件只是个别事件。但事件也反映香港经济不景气,很多人生活拮据,被迫铤而走险。
文:新加坡联合早报
图:香港HK01、香港星岛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