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 月 12 日,一起令人咋舌的案件在法庭宣判。84 歲的傅亞廷,因追討 50 元欠款引發衝突,不僅出拳傷人,還購買巴冷刀前往咖啡店恐嚇他人,最終被判入獄五個月又兩周。
當日,傅亞廷在法庭上承認了一項持有危險武器的罪行,另外兩項恐嚇和滋事罪狀,將由法官在量刑時綜合考慮。案件回溯至去年 10 月 6 日下午 5 時 30 分,傅亞廷騎著腳踏車,在阿裕尼彎第 116 座的咖啡店附近徘徊,尋找一名被稱作 「老的」 男子,欲討回早前借出的 50 元。
從庭上播放的監控畫面可見,當時 「老的」 正與一群朋友坐在咖啡店一角。傅亞廷上前索要欠款,「老的」 卻堅稱未欠錢,雙方隨即發生爭執。「老的」 的朋友 「海南仔」 見狀,也與傅亞廷爭吵起來。
在旁人勸阻無果的情況下,傅亞廷突然揮拳砸向 「海南仔」 頭部,雙方扭打在一起。扭打過程中,傅亞廷兩次抓起玻璃酒瓶,試圖嚇唬 「海南仔」,幸被一名女子及時攔下並拿走酒瓶。此次爭吵吸引了眾多食客的注意,大家紛紛躲避。
然而,傅亞廷並未善罷甘休,離開咖啡店後,他仍在附近徘徊,隨後前往一家商店購買了巴冷刀,並用報紙包裹。
之後,他再次返回咖啡店,找到 「海南仔」,左手緊握著包裹在報紙里的巴冷刀,警告對方不要再攻擊自己。「海南仔」 見狀,迅速拿起塑料椅子擋在胸前防衛。
傅亞廷多次拿刀指向 「海南仔」,叫囂著:「我有刀,你最好別過來」。兩人僵持了約三分鐘,期間有人迅速報警。
當晚,警方根據線索前往傅亞廷家中將其抓獲,並在屋內找到了那把巴冷刀。這起案件警示人們,即便看似微不足道的債務糾紛,也應通過合理合法的途徑解決,切不可因衝動而觸犯法律紅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