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4歲前新加坡公民Chin Esau John移民紐西蘭後,被指在2002 - 2008年對義子猥褻長達7年。被告七項猥褻罪成,法官下月15日量刑,庭審中被告和義子各執一詞,法官認為義子證言可信。
1. 新加坡男子猥褻義子長達七年
近日,新加坡一起令人震驚的案件引發廣泛關注。一名已移民紐西蘭的64歲前公民Chin Esau John,被指控在義子年幼時對其進行長達七年的猥褻行為。
來源:CNA
3月14日,被告被判處七項猥褻罪成,法官擇定下個月15日量刑。
據悉,Chin Esau John的義子如今34歲,是家中三個孩子中的老大,也是唯一的男孩。被告曾是他們家庭的親密朋友,每年都會從紐西蘭返回新加坡並與他們同住。
從義子11歲至18歲期間(2002年至2008年),被告在新加坡不斷對義子實施猥褻行為。
義子回憶,被告要求他一起赤裸沖涼,期間會觸摸他的下體,帶來疼痛。更甚者,兩人同床而睡時被告還會進行性騷擾。
義子當時因年幼,不確定這些行為是否正常,且將被告視為已過世父親的替代人物,又懼怕被告嚴厲的管教,所以一直未舉報。
被告甚至建議義子每周對自己進行同樣行為以「清理」自身系統。直到2008 - 2009年義子告知被告自己有女朋友後,騷擾才停止。
2. 法庭判決
在法庭上,被告承認與義子赤裸沖涼,但否認曾觸碰義子下體。被告聲稱只是用香蕉演示或用「五條簡單規則」口頭指導義子性行為,並指控義子因2020年被自己用刀子管教而感到受辱所以撒謊。
來源:8world
然而,義子表示當時感受到的是恐懼而非羞辱,正是因為被告此舉讓他看清其真面目,才決定揭露真相。
被告請受害者的兩個妹妹作為辯方證人,這兩人與受害者關係疏遠,且擔任被告保釋人。檢方指出,兩姐妹嚴重偏袒被告,從未了解受害者觀點,只協助被告脫罪。
法官宣判時表示,認定受害者是可信且坦率的證人,性侵受害者的反應並無固定模式,本案受害者與被告關係特殊,將被告視作父親、管教者、精神導師和好友,所以未早點揭露被告行為並不影響其證言可信度。
參考資料:
1. 赤裸共浴摸下體還同床睡 男子被控猥褻義子長達七年, 8worl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