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告Burridge Richard Michael Roll共面對兩項控狀,一項指他在本月7日晚上11點51分到57分之間,在樟宜機場第三搭客大廈的候機室里辱罵一名女職員,觸犯防止騷擾法令條文。
另一項控狀則指他之後在登機橋上用腳踢牆板,犯下惡作劇罪名。
警方昨天(16日)也發表文告,指被告登上飛往倫敦的班機後發現遺失手機,於是離開機艙要前往休息室尋找。女職員告知飛機即將起飛,如果他要離開登機口就等同被趕下飛機,被告隨意對她大發雷霆,出言辱罵她,在返回機艙時還踢了登機橋的牆板,他最終被趕下飛機。
牴觸防止騷擾法令的最高刑罰是罰款5000元、坐牢六個月或兩者兼施。惡作劇破壞財物的最高刑罰是兩年監禁、或罰款、或兩者兼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