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早被加控後,他同樣不被允許保釋在外,案件展期到4月14日進行審前會議會議。
帶三種武器上教堂根據控狀,被告被指在去年11月9日傍晚身帶三種具有攻擊性的武器到案發的教堂。控狀顯示,這三種武器包括一把14.5公分長的手工刀、一個釣魚用的魚叉( fishing gaff)以及一把摺疊刀。
被告身攜這些武器,被指牴觸了腐蝕性和爆炸性物體及攻擊性武器法令。
根據法令,任何人在公共場所攜帶攻擊性武器(offensive weapon),一旦罪成可被監禁最長三年和鞭刑至少六下。
神父舌頭嘴唇全被割傷聖若瑟堂神父遇刺案於去年11月9日傍晚發生,地點是位於武吉知馬的聖若瑟堂,傷者是57歲的本堂神父李光興。
被告被指在案發時用一把摺疊刀刺傷神父李光興的嘴巴,在他的舌腹側留下八公分長的傷痕、左上唇留下三公分長傷疤以及嘴角也有一道四公分長的傷痕。
控狀指被告的蓄意行為威脅了神父的生命安全。
事發時,神父李光興在舉行兒童彌撒時遇襲,被人用摺疊刀刺中靠近嘴巴的位置。現場有兩名男子挺身而出制伏嫌犯,其中一人是教會應急小組的成員。
在警方到達事發現場之前,其他教友先為神父李光興進行急救,他過後在清醒狀態下送院治療,過後在去年11月15日出院回家休養。
被告被捕後一直被還押至今,案發約一個月後,警方於去年12月6日將他押回案發現場重組案情。
持危險武器蓄意重傷他人的罪名一旦成立,被告面對的最高刑罰是被判坐牢不超過15年,也可面對罰款和鞭刑。
《8視界新聞網》早前報道,被告是新加坡籍僧伽羅人,早在2019年前就曾因刺傷前女友而被判坐牢一年,還有濫用毒品的前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