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控狀,51歲的被告Zhang Kun被指在昨天(17日)凌晨12點多,在從吉隆坡飛來我國的航班上,從一個放在行李架上的包包,偷走一張信用卡、200新元和100令吉。
根據警方早前發布的文告,一名乘客目擊被告將偷來的物品藏在外套里。
飛機在樟宜機場降落後,受害人下了飛機,一邊打電話報警,一邊根據目擊者的描述尋找被告,最終在過境區找到他,警方隨後將他逮捕。
被告今早(18日)出庭面控時沒有聘請律師,他堅稱自己是清白的,並指目擊乘客沒有立即通知受害者以便搜查贓物,也沒有通知機組人員逮捕他。
他要求目擊乘客和受害人拿出證據,並指警方沒有從他身上搜出贓物。
被告稱自己是第一次到訪我國。他的案件定下星期四(27日)進行審前會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