售賣非法串流設備 男董事與公司認罪待判

2025-03-22

被告王岳(譯音)和公司在庭上各對其中17項控狀認罪。(取自早報網)

(新加坡訊)因售賣可用於非法觀看足球賽及其他娛樂內容的串流設備,外籍男董事和他的公司一同被控上法庭。這是新加坡2021年修訂後的新版權法令實施以來的第二起案件。

《聯合早報》報道,中國籍被告是36歲的王岳(譯音),案發時是零售公司Ace Technologies的註冊人和董事。

被告面對50項違反版權法令的控狀,指控他作為公司職員,售賣多個用於觀看盜版內容的非法串流設備。公司也面臨50項相同的控狀,被告代表公司出庭應訴。

被告和他的公司於前日在庭上分別對其中17項控狀認罪。控方要求判被告至少六個月監禁,公司罰款至少17萬8000元,案件展延至4月24日下判。

警方突擊起獲1044件設備

案情顯示,公司在森林商業中心經營四家零售店,還擁有一間倉庫,自2018年開始售賣這些非法串流器材。零售店由九名員工經營,被告負責公司的整體運作,並向外國供應商購買器材供公司售賣。

這些器材通常會預先安裝非法應用,讓用戶未經授權觀看足球賽事、電影和電視節目等,這都屬於盜版行為。被告所售賣器材上的盜版內容版權分別屬於英超聯賽、迪士尼和華納兄弟等機構。

英超聯賽於2020年曾向被告和公司發出警告信,指公司侵權,要求他們停止售賣這些非法串流器材。但被告並未理睬,繼續售賣器材。

庭上透露,新加坡警察部隊智慧財產權組後來於2022年10月4日到被告的零售店展開突擊行動,共起獲1044個非法串流器材。

售賣非法器材 公司每月賺高達1萬8000元

這批非法器材的黑市價約15萬5000元至26萬元。公司透過售賣這些器材,每月可賺取1萬5000元至1萬8000元。

根據版權法令,任何人製作、售賣、上傳、轉發,或提供觀看盜版內容的器材或服務都是違法的,罪名一旦成立,可被判罰款最高10萬元,或判坐牢最長五年,或兩者兼施。

違例公司可被判罰款最高20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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