指示下属拿走拖鞋摆安全鞋 公司董事破坏致命意外现场判罚

2025-03-23     静姝     2977

指示下属拿走拖鞋摆安全鞋 公司董事破坏致命意外现场判罚

49岁的被告林春辉和公司日前在新加坡国家法院认罪。(取自早报网)

(新加坡讯)员工穿拖鞋工作时发生致命意外,新加坡一间货柜服务公司董事指示下属,在员工遗体旁摆放安全鞋并拿走拖鞋,以掩盖工作安全疏忽的事实。

《联合早报》报道,这一偷龙转凤的操作被公司监视器拍下,董事和公司事后各被控一项抵触工作场所安全与卫生法令的控状。

被告是49岁的林春辉(译音),事发时是货柜服务公司的董事。林春辉和公司周四在新加坡国家法院认罪,分别被判罚款8000元和20万元。

这起事故发生在2018年11月22日晚上7时20分,地点是公司位于文礼布罗街的工作场所。不幸丧命的是杨谦崇(译音),事发时是公司的一名营运经理。

根据案情,杨谦崇在事发前驾着叉车,打算把货柜旁的物品清走。当杨谦崇打开货柜的左门时,里头一捆重达577公斤的橡胶板掉落,他被砸中,当场重伤不治。

法庭文件显示,掉落的橡胶板堆放方式并不稳固,并且可能在搬运过程中移位。

被告在事发时穿着拖鞋,这不符合公司的工作安全准则。调查显示,林春辉事后要求一名下属将一双安全鞋摆放在死者的身旁,并将拖鞋带回办公室,下属照做。

殊不知,下属的这一行径都被公司监视器拍下,进而揭发林春辉的罪行。林春辉因破坏工地意外现场,抵触法律。

公司则因未采取安全措施,给予员工足够的安全指示,导致杨谦崇的身亡,而被控上庭。

控方指出,死者在事发时穿着拖鞋,而非安全鞋,他在操作叉车时,公司也没有安排主管监督。此外,公司也没有为死者进行叉车操作的安全工作说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