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告Brilliant Angjaya於今年1月23日,在新加坡航空公司從中國飛往我國的航班上喝了兩杯香檳,並在醉酒後入睡。
根據法庭文件,他醒來後到廁所小解時,「突然」想到錄製一段暴露自己並錄下對方反應的視頻。
他在大約凌晨4點45分回到座位,開啟了手機的錄像模式,並將手機的後置攝像頭對準走道。他隨後拉開牛仔褲的拉鏈,用被單蓋褲子,接著在空姐送餐時向她裸露下體。
受害人看到被告裸露下體後感到震驚,迅速轉身離去。
她注意到被告用一部手機對著她,並向上司報告此事。
受害人的上司上前質問被告時,他否認錄製事發過程,但受害人的上司卻在檢查被告的手機時發現有關視頻。
飛機在樟宜機場降落後,警方便將被告逮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