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加坡訊)不甘前女友有新戀情,64歲已婚男持刀捅情敵,導致對方肚破腸流,還毆打前女友,被判入獄13年8個月。
這起企圖謀殺案發生在2021年6月12日晚上9時25分左右,地點是蔡厝港三道第407座組屋底層。
被告是現年64歲的王英修,被控5項控狀,早前承認企圖謀殺和蓄意傷人罪, 其餘3項罪行則交由法官下判時納入考量。受害人是被告的前女友柏琳(Berlin,42歲)和情敵邱德英(52歲)。
警員案發後向一名女子問話。(檔案照)
根據案情,事發當天,被告從中午開始喝酒到晚上8時,過後帶著一把刀子和三罐啤酒,守在前女友的住家樓下。晚上9時許,前女友與男友出現在組屋底層,被告上前質問兩人交往多久等問題後,走向情敵,大喊一聲「我要你死」,亮刀狂捅,導致對方肚破腸流。
前女友嘗試救人時被推倒,還掉入水溝,遭被告拳打。
高庭法官蔣詩琦下判時說,控方建議判被告10年8周到12年10周之間的監刑,辯方則希望法官考慮7到8年的監刑。法官認為雙方提出的刑罰都太輕了。
法官指出,雖然辯方指邱德英沒有因此留下任何長期無法痊癒的傷勢,但法官認為傷勢極為嚴重,得進行兩次手術,腹部的傷勢甚至可能造成感染導致死亡。
法官也指出,邱德英摔倒在地,無法抵抗時,被告仍繼續攻擊對方,這也是加重刑罰的因素之一。此外,事件造成公眾恐慌,案發時曾有居民喝止被告,多人報警。
至於辯方指被告因患有適應障礙症,導致他易怒,影響他控制衝動舉動的能力,控方卻認為他的病況不影響他的判斷能力。
法官認為,辯方請來的心理醫生更具說服力,指病況確實影響被告,但這不代表能大幅度地減輕被告的刑罰。
另外,被告事前曾多次恐嚇前女友,事發前喝了很多啤酒等,都是加重刑罰的因素。法官最終判他坐牢13年8個月。(人名音譯)
傷人後,被告丟掉兇器,還發送多個語音信息給前女友,叫他們不要報警,還恐嚇說都是前女友的錯,情敵「是男人的話」就不要報警,私下解決。
根據早前報道,被告案發時已婚,育有3名孩子,但隱瞞自己有家室, 於2019年和女友交往,被發現時還謊稱已與妻子簽分居協議書。
不過,女友後來無法忍受被告爛賭,又對她不上心,生日都不陪她,於是在2021年4月25日向他提出分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