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新加坡,新成立的初創企業可以享受一系列的稅收減免政策,旨在減輕它們的稅務負擔,促進創業精神和企業發展,本文將對新加坡新設立公司可享受的普惠稅收減免政策及其注意事項進行介紹。
新加坡新成立公司免稅計劃細節
根據1947年《所得稅法》第43條的規定,自2005評估年起,新成立的公司可以申請免稅計劃。這一計劃在2018年預算案中進行了更新,自2020評估年起實施了更優惠的免稅條件。
2020評估年及以後:
公司正常應課稅收入的前10萬新幣可享受75%的免稅;
對公司接下來的10萬新幣正常應課稅收入再減免50%。
2019評估年及之前:
公司正常應課稅收入的前10萬新幣可全額免稅;
對公司接下來的20萬新幣正常應課稅收入再減免50%。
然而,並非所有新成立的公司都有資格享受這一免稅計劃。以下兩類公司被排除在外:
主要業務為投資控股的公司;
從事房地產開發以供出售、投資或兩者兼有的公司。
此外,要享受免稅計劃,新成立的公司必須滿足以下條件:
在新加坡註冊成立;
成為該評估年的新加坡稅務居民;
在該評估年的整個基準期內,其總股本由不超過20名股東直接實益持有,且所有股東均為個人,或者至少一名股東為持有該公司至少10%已發行原始股的個人。
申請免稅及逃稅處罰
對於不符合新成立公司免稅計劃的公司,可以根據部分免稅計劃享受稅收減免。自2020評估年起,部分免稅計劃的免稅條件如下:
公司正常應課稅收入的前10萬新幣免稅75%;
對公司接下來的19萬新幣正常應課稅收入再減免50%。
2019評估年及之前,部分免稅計劃的免稅條件為:
公司正常應課稅收入的前1萬新幣免稅75%;
對公司接下來的29萬新幣正常應課稅收入再減免50%。
申請免稅的公司需要填寫估計應課稅收入(ECI)申報表和表格CS/表格CS(精簡版)/表格C的相關部分。更多信息可在以下網址查詢:
https://www.iras.gov.sg/taxes/corporate-income-tax/estimated-chargeable-income-(eci)-filing
https://www.iras.gov.sg/taxes/corporate-income-tax/form-c-s-form-c-s-(lite)-form-c-filing/guidance-on-filing-form-c-s-form-c-s-(lite)-form-c
需要注意的是,新加坡國內稅務局(IRAS)會對濫用免稅計劃的公司進行處罰。濫用行為包括將收入分配給多個殼公司以保持在免稅門檻內,以及殼公司向盈利企業收取費用以申請免稅。截至2021年1月31日,已有300多家公司因可能濫用新創公司免稅計劃而接受審計,導致超過2500萬新幣的稅收追回和罰款。逃稅或欺詐在新加坡是刑事犯罪,嚴重者將面臨法律嚴懲。企業或個人若存在濫用稅收安排的行為,應立即披露,以減輕處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