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告在2024年2月就曾因涉嫌非法性交易被捕,並接受了12個月的有條件警告。然而,她無視警告,繼續從事賣淫活動。 (早報檔案示意圖)
(新加坡訊)中國女子婚姻出問題,離家後租屋從事性交易,半年賺取超過4萬元。她也將其中一間房租給另一名賣淫的中國女子,讓對方在房內提供性服務,平均每周接客6至12次。
中國籍被告鄭曉茵(46歲)星期五(28日)在當地國家法院面對賣淫和允許別人在單位賣淫的4項控狀,她承認了其中兩項,另兩項交由法官下判時納入考量。
由於婚姻出現問題,被告在2023年底搬離原本的住址,她於2024年4月起入住涉案單位,每月租金為3700元。
2024年4月至10月間,被告在兩個網站上以3個不同的個人資料發布性服務廣告,並在租住房內提供性交易服務。她每次收取140元提供性服務,另提供每次80元的手淫按摩服務。
被告在2024年2月就曾因涉嫌非法性交易被捕,並接受了12個月的有條件警告。然而,她無視警告,繼續從事賣淫活動。
此外,被告還將單位內的一間房間,以每日200元的價格租給一名37歲的中國女子,允許對方在房內進行性交易。
這名中國女子於2024年7月來到新加坡,在勞明達的一家酒吧擔任服務員。由於需要籌錢支付婚禮費用,她選擇賣淫來獲取額外收入。
女子在一名中間人的介紹下認識了被告,並在9月至10月間,陸續向被告租房,租金一共為2400元。
期間,女子每周約3天到4天在房內為客戶提供性服務,每天接待2名至3名客戶,因此,這個單位已成為被告及女子慣用的性交易場所。
案件展期至4月3日下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