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警方文告,警方在今年2月27日晚上6點55分接獲通報,指有人在航班上作出恐嚇行為。文告沒有提到起飛地點和航班所屬航空公司。
調查發現,男子相信是喝酒後,抓住鄰座的乘客,並用力推前方座椅,影響了其他乘客。
當空服人員上前安撫他時,他變得暴躁不安,抓住一名空少的手,恐嚇說要殺了他。
空服人員告誡他,如果他繼續在機艙內鬧事,班機將返回起飛地,男子才冷靜合作。隨後,機組人員將他束縛著,直到飛機抵達樟宜機場後,他隨即被捕。
男子將面對三項控狀,包括一項使用刑事暴力、一項刑事恐嚇,以及一項在機上醉酒破壞機艙秩序,牴觸《航空法令》(Air Navigation Act)的罪狀。
使用刑事暴力的最高刑罰是監禁三個月,或罰款1500元,或兩者兼施;刑事恐嚇的最高刑罰是監禁十年,或罰款,或兩者兼施,牴觸《航空法令》的最高刑罰則是罰款2萬元,或監禁12個月,或兩者兼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