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加坡網友爆料:把手機卡丟樓下垃圾桶,10個月後竟收到$760帳單

2025-04-02

在新加坡生活,肯定會用到手機卡,但萬事通提醒通心粉們,不用的手機卡千萬別隨便亂丟,不然可能要破財!

近日,一名網友爆料,她媽媽把不要的手機卡丟在了組屋樓下的垃圾桶,10個月後竟然收到了760新幣的手機帳單!

新加坡網友爆料:

把手機卡丟組屋樓下垃圾桶

10個月後收到760新幣帳單

手機卡千萬別亂丟!

2024年3月,小鄭(化名)73歲的母親牡丹(化名)在新加坡某通訊公司簽了寬頻服務。作為配套的一部分,通訊公司還免費送一張包含500MB流量的手機卡。

小鄭表示:「我母親本來就有手機卡,所以根本不需要這張卡。」

牡丹告訴店員自己不需要這張卡,店員卻建議她直接扔掉。於是,牡丹便將手機卡丟在了組屋樓下的垃圾桶里。

本來牡丹都忘了這件事,沒想到10個月後竟然收到了通訊公司發來的帳單。

帳單顯示,有人插上這張手機卡使用了62GB的流量,算上GST,一共要還760新幣的帳單!

牡丹因未及時繳費服務被暫停

通訊公司最後免除$600帳單

小鄭表示:「我懷疑母親丟掉的手機卡被別人撿走還拿去用了。」

而牡丹也因為電話費帳單未能及時繳納,導致服務被暫停了。

通訊公司的發言人表示,正確的手機卡註銷方式是通過客服電話辦理註銷後後再丟棄。

「牡丹這手機卡被大量使用,比如播放視頻、瀏覽社交媒體、語音通話和簡訊等。當牡丹在1月底首次聯繫我們時,我們立刻終止了該卡的服務。」

最終,通訊公司為鄭女士母親免除了600新元的費用。

在新加坡路邊撿到手機卡

千萬別拿來自己用!

那麼如果在新加坡的路邊撿到了一張別人的手機卡,到底能不能拿來用呢?

萬事通勸你別用!

根據新加坡的《計算機濫用法,未經授權訪問計算機系統(包括行動網路和手機卡)是違法的。擅自使用他人的手機卡來訪問網際網路可能屬於此類犯罪,初犯者可被判處最長2年監禁或罰款不超過5000新元,或兩者兼施。

如果某人撿到手機卡並明知它屬於他人卻仍然使用,可能構成盜竊罪。根據《新加坡刑法》第378-380條,盜竊罪可被判處最長3年監禁、罰款,或兩者兼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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