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加坡訊)5名馬來西亞男子為詐騙集團工作,在柔佛新山公寓拿著劇本,打電話假冒「朋友」詐騙新加坡人,騙走70人逾16萬新元,分別被判坐牢3年半至4年7個月,罰款介於9000新元至2萬1000新元(不等。
5名被告蔡子煌(24歲)、餘光耀(37歲)、王國豪(26歲)、郭遠淳(20歲)和羅川盛(36歲)早前各承認一項串謀欺騙的罪名。其中,蔡子煌面對一項協助團體管理餐費和分送電話卡的控狀。
根據案情,2024年1月16日,馬來西亞皇家警察突擊新山一所公寓的兩個單位,逮捕涉及「假朋友」電話詐騙案的5名被告。他們在1月23日被引渡到新加坡,並在隔天面控。
調查揭露,2023年5月至8月,5人分別被針對新加坡的跨國電話詐騙集團招募,向名為「同花順」的人報告工作。在「同花順」安排下,他們入住新山一所公寓單位,工作時間是周一至周六,上午10時至傍晚6時。
團伙會提供住宿和膳食,並在他們加入首3個月支付3000令吉的酬勞。3個月後,5人獲得的酬勞則介於5000令吉至5500令吉。
餘光耀、王國豪和羅川盛也可獲得騙款的一成作為佣金,郭遠淳每個月達到1萬5000新元的目標,就能額外獲得500令吉。
他們分別加入名為「皇家葫蘆A」或「皇家金剛A」的Telegram群組,「同花順」和助理會定期在群組內提供潛在受害者的名單,每份名單上有200人的手機號碼。
團伙也指示他們以不同顏色在名單上標記不同情況,包括無人接聽、空號,以及接電話的人是否與名單一致。
團伙會提供台詞「我的聲音熟悉嗎?」,讓他們假扮受害者的朋友,問對方是否認得自己的聲音。
若受害人落入陷阱,便以各種藉口欺騙對方轉帳到詐騙集團控制的銀行戶頭。受害人答應轉帳後,被告會在群組通知,「同花順」和助理會告訴被告指定的戶頭。被告收到轉帳截圖後再發到群組,讓團伙確認收到款項。
被告在每天工作結束後,須要在群組裡報告當天撥打的電話總數等,「同花順」接著會發出「每日詐騙報告」,列出當天得手的詐騙款項。
警方在突擊行動中起獲集團使用的設備,在對照群組的資料和向警方報案的受害人後,發現至少有70人受騙,損失金額約為16萬4660新元。
除了撥打詐騙電話,蔡子煌也負責向「同花順」報銷5人的餐費,以及分發新加坡電話卡給另外4人。這是由於受害者發現上當後可能報警,導致電話號碼被封鎖,他們必須不斷更換手機號碼行騙。
控方指出,被告都是騙局的執行者,在團伙中起到核心作用,罪行一直持續到被馬國警方逮捕,促請法官判他們坐牢5年3個月至6年3個月,以及罰款。
5名被告的律師代為求情時說,他們清楚自己的行為對他人的生活造成影響,並感到後悔,願意為此負責。雖然他們為了金錢利益而犯案,但並非案件主謀,只是根據指示辦事,懇請法官輕判。
國家法院法官周四(3日)根據每個人的罪行,分別作出以下裁決:蔡子煌坐牢4年7個月,罰款1萬2000新元;餘光耀坐牢3年半,罰款1萬1000新元;王國豪坐牢3年半,罰款1萬5000新元;羅川盛坐牢4年4個月,罰款2萬1000新元;以及郭遠淳坐牢兩個月,罰款9000新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