富商一家被列具政治影响力者 学者提醒国人主动申报重要性

2025-04-07     月泓     4922

富商一家被列具政治影响力者 学者提醒国人主动申报重要性 政府有意将本地企业家和他的三名子女列为“具政治影响力者”,受访学者认为这也提醒国人必须主动评估自己是否是外国立法机构或外国政治组织的成员,对于那些没这么做的人,形同触犯法律。

内政部今天(7日)发文告表示,本地企业家黄志祥和他的三名子女,即黄志祥的长子黄永光(Daryl Ng Win Kong)、长女黄敏华(Nikki Ng Mien Hua)及次子黄永龙(David Ng Win Loong)申报自己是外国立法机构或外国政治组织的成员。政府经评估后,有意把他们列为“具政治影响力者”(Politically Significant Persons)。

四人分别是房地产发展商香港信和集团的重要成员,以及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全国或不同省市的委员。他们是在去年3月1日的截止日期前,对他们的情况进行了申报。

根据《防止外来干预(对应措施)法令》(Foreign Interference(Countermeaures)Act)第79条,新加坡公民必须进行这类申报。

政治与风险咨询公司SJK Geostrategic Advisory执行董事萨稀贾古玛(Shashi Jayakumar)博士告诉《8视界新闻网》,这起事件是在提醒国人,必须评估自己是否是外国立法机构或外国政治组织的成员。

“如果(他们是外国立法机构或外国政治组织的成员)的话,他们不应该忽视向外国和政治信息披露注册处(Registry of Foreign and Political Disclosures)申报自己身份,让当局评估他们是否符合制定标准。”

新加坡管理大学法学系副教授陈庆文则指出,相关人士若被发现没有申报此事,就等于是在抵触《防止外来干预(对应措施)法令》(Foreign Interference(Countermeaures)Act)。

萨稀贾古玛表示,截至3月31日,已有七名新加坡人申报自己是外国立法机构或外国政治组织的成员,而只有这四人,即黄志祥、黄永光、黄敏华和黄永龙收到政府有意将他们列为“具政治影响力的人”的相关通知。

萨稀贾古玛认为,这个通知本身不应该被理解为政府认为他们四人的活动目前构成任何的具体威胁。

“我觉得应该这么看,在相关个人看来,他或她的活动可能完全光明磊落,但一般来说,我们必须依靠内政部和安全机构进行更深入的调查。”

萨稀贾古玛也认为,这很显然的表明,内政部已经对这个问题进行了研究,而且决定此事已经越过了某个槛,认为发布指定通知符合公众的利益。

对个人生活不构成太大影响萨稀贾古玛和陈庆文皆认为,被列为“具政治影响力者”基本上不会对四人的日常生活构成太大的影响。

萨稀贾古玛说,被列为“具政治影响力者”者基本上只需要披露政治捐款和外国隶属关系。

另一方面,陈庆文也不认为内政部的宣布会对外国立法机构或外国政治组织带来任何影响。

“这些国家会根据自己的条件来决定谁将成为其立法机构或外国政治组织的成员。再说,在《防止外来干预(对应措施)法令》下,新加坡公民成为外国立法机构或外国政治组织成员,并不违法。

“但是,新加坡人应该慎重考虑是否要接受“具政治影响力者”这个身份,他们必须慎重考虑其中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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