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政部今天(7日)發文告表示,本地企業家黃志祥和他的三名子女,即黃志祥的長子黃永光(Daryl Ng Win Kong)、長女黃敏華(Nikki Ng Mien Hua)及次子黃永龍(David Ng Win Loong)申報自己是外國立法機構或外國政治組織的成員。政府經評估後,有意把他們列為「具政治影響力者」(Politically Significant Persons)。
四人分別是房地產發展商香港信和集團的重要成員,以及中國人民政治協商會議全國或不同省市的委員。他們是在去年3月1日的截止日期前,對他們的情況進行了申報。
根據《防止外來干預(對應措施)法令》(Foreign Interference(Countermeaures)Act)第79條,新加坡公民必須進行這類申報。
政治與風險諮詢公司SJK Geostrategic Advisory執行董事薩稀賈古瑪(Shashi Jayakumar)博士告訴《8視界新聞網》,這起事件是在提醒國人,必須評估自己是否是外國立法機構或外國政治組織的成員。
「如果(他們是外國立法機構或外國政治組織的成員)的話,他們不應該忽視向外國和政治信息披露註冊處(Registry of Foreign and Political Disclosures)申報自己身份,讓當局評估他們是否符合制定標準。」
新加坡管理大學法學系副教授陳慶文則指出,相關人士若被發現沒有申報此事,就等於是在牴觸《防止外來干預(對應措施)法令》(Foreign Interference(Countermeaures)Act)。
薩稀賈古瑪表示,截至3月31日,已有七名新加坡人申報自己是外國立法機構或外國政治組織的成員,而只有這四人,即黃志祥、黃永光、黃敏華和黃永龍收到政府有意將他們列為「具政治影響力的人」的相關通知。
薩稀賈古瑪認為,這個通知本身不應該被理解為政府認為他們四人的活動目前構成任何的具體威脅。
「我覺得應該這麼看,在相關個人看來,他或她的活動可能完全光明磊落,但一般來說,我們必須依靠內政部和安全機構進行更深入的調查。」
薩稀賈古瑪也認為,這很顯然的表明,內政部已經對這個問題進行了研究,而且決定此事已經越過了某個檻,認為發布指定通知符合公眾的利益。
對個人生活不構成太大影響薩稀賈古瑪和陳慶文皆認為,被列為「具政治影響力者」基本上不會對四人的日常生活構成太大的影響。
薩稀賈古瑪說,被列為「具政治影響力者」者基本上只需要披露政治捐款和外國隸屬關係。
另一方面,陳慶文也不認為內政部的宣布會對外國立法機構或外國政治組織帶來任何影響。
「這些國家會根據自己的條件來決定誰將成為其立法機構或外國政治組織的成員。再說,在《防止外來干預(對應措施)法令》下,新加坡公民成為外國立法機構或外國政治組織成員,並不違法。
「但是,新加坡人應該慎重考慮是否要接受「具政治影響力者」這個身份,他們必須慎重考慮其中的風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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