命案於2021年7月15日凌晨12點55分發生,地點是宏茂橋3道第562座組屋五樓的公共走廊,死者是51歲的Cho Wang Keung,案發地點也是他的住家,他生前是一個珠寶配工。
庭上揭露,現年43歲的女被告阮玉饒(Nguyen Ngoc Giau)是本地永久居民,她在2020年7月份開始租住死者的住家,兩人約三個月後成為戀人,還開始同房同居。
單位里除了死者和女被告外,死者也將其中一個房間租給另一個男租客,後者比女死者提早四個月入住。
酒後狂轟電話還磨刀兩人的戀情沒有維持多久,隔年7月份開始不停吵架,死者要和被告分手,也要求她離開住家,案發前一天,女被告自己在家喝悶酒,她前後喝下至少十罐啤酒,期間她也不停打電話給死者,但死者都沒接聽,她在家一直等到午夜。
喝酒等待的當兒,她也將廚房的一把刀子磨利。
過了午夜後,也就是7月15日凌晨,死者和另一個租客一起返回住家。女被告在屋內聽到門外的聲響後,立刻開門出去質問死者去哪裡喝酒。
死者當時叫租客將一些舊家具搬到樓下丟棄,同時叫他報警。女被告掏出手機拍下她質問死者的過程,有關視頻今早也在庭上播出,可聽到她用華語質問死者去哪裡喝酒了,死者則回答不想和她說話。
被告持刀攻擊死者 兩人雙雙浴血送院租客下樓後,被告返回屋內取出早前磨利的刀子攻擊死者。租客回頭後赫然發現死者冒血,取出手機拍了一些照片。該租戶今早也以控方證人出庭供證。
他說,女被告發現他在拍照後,轉身要攻擊他,而他則迅速跑下樓,同時再度報警。
根據控方的開庭陳詞,女被告瘋狂砍了死者多刀,死者的背部、頸項和胸膛上的刀傷都足以致命。 租客跑掉後,她持刀傷了自己。
警方和救援人員幾分鐘後抵達現場,發現被告和死者倒臥血泊中,隨即將他們送往陳篤生醫院搶救,但死者當天早上7點多宣告不治。
案件仍在續審中。謀殺的最高刑罰是死刑、終身監禁和打鞭,但被告是女子之身,不適合打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