陸路交通管理局在社交網站Facebook貼文說,當局發現的違規行為包括:使用不合規格或未註冊的活躍通勤工具、在錯誤的道路上行駛等。
此外,當局也在公眾舉報後,展開了七次伏擊執法行動,包括快速處理一群在聯邦西道(Commonwealth Ave West)魯莽騎行的電動腳踏車和個人代步工具使用者。
當局提醒公眾遵守活躍通勤工具使用條例。如果違規,初犯可被罰款高達2000元、監禁長達三個月或兩者兼施。當局也會扣押不合規格的工具。
公眾可以通過MyTransport.SG應用程式或電郵feedback@lta.gov.sg,舉報違例行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