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為一個在新加坡生活多年的人,雖然還是單身,但萬事通對於「新加坡離婚有多難」還是有很深刻的認知的。
最近有網友爆料:「與老公離婚後,不僅分不到房,還失去了首次購房資格」!
離婚後房子沒了
還失去了首次購屋資格…
通心粉小圓爆料說:「自己的朋友小暖跟男友結婚後,對方拿了給夫妻的津貼買房,小暖的名字被加上後就自動變成了occupier。」
婚姻存續期間,對方經常辱罵小暖,小暖忍無可忍的時候才會罷工,拒絕做打掃工作。
圖源小紅薯:圓周lv
兩個人後來離婚,房子自動被判給了前夫,小暖的首次購屋資格也沒了,只能買二手組屋…
圖源小紅薯:圓周lv
此外,小暖手裡的現金+貸款只有33萬新幣(約¥181.5萬人民幣),可供選擇的二手組屋房源少得可憐!
到這個時候,小暖才意識到:「怪不得婚後買了房子、有了孩子,對方就經常出言不遜,辱罵自己,合著自己就是一個徹頭徹尾的工具人。」
圖源小紅薯:圓周lv
小暖還表示有個朋友跟她很像,也是occupier,跟老公沒孩子,每次吵架後也是說不讓她住,現在已經離婚了,什麼也沒分到…
圖源小紅薯:圓周lv
但小暖比她朋友要幸運一些,在律師的據理力爭下,分到了18萬新幣(約合¥99萬人民幣)!
圖源小紅薯:圓周lv對方
結婚買房成occupier
買房成問題引髮網友熱議
有單親家庭的網友看到這個情況後,擔心會影響到孩子未來買BTO,發出靈魂疑問。
有網友發了以下截圖去幫他解答疑惑。
得到解答的網友,最後也在HDB網站上得到了同樣的答案,孩子是occupier不會影響將來BTO。
也有網友表示:不管是不是occupier都可以分!
還有網友出於當局角度表示:這種政策有效防止了假離婚。
如何保障自己的權益不被侵害?!
在新加坡離婚
一些律師事務所的網站上有做與婚姻財產分配的相關總結。
必須明確一點:受新加坡法律保護的婚姻,離婚時不是簡單的婚內財產一人一半。
當然也不是說房子寫了一個人的名字,另一半就完全不能分了。但具體該怎麼分配婚內財產需要考慮到很多因素。最快的方式就是雙方商量出一個滿意的分配協議簽字,法律是不會幹預的。
或者也可以雙方共同決定將房子賣出,賣出所得按比例分成。如果您和您的配偶無法就離婚後HDB公寓的處置達成一致,法院將在分割您的婚姻財產時代表您做出決定。
新加坡法律會按照以下幾點對身為婚姻財產的HDB進行分配:
各位通心粉!在跟老公一起買房時一定要擦亮眼睛,小心掉進occupier坑裡去…
關於這件事,大家怎麼看呢?歡迎留言評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