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4月17日,新加坡後港發生一起嚴重公共安全事件。一名22歲男子在大白天全身赤裸持刀傷人,並襲擊警方,造成包括三名警員在內的四人受傷。該男子已於4月18日被控上法庭,面臨最高七年監禁等嚴厲刑罰。
警方通報稱,事件發生於4月17日下午約1時10分。接獲多起公眾報警後,警方趕至後港8道第676座與第677座組屋之間的露天停車場。民眾稱一名赤裸男子正在破壞停放的車輛,並表現出強烈攻擊性。
根據初步調查,該男子先是破壞一輛汽車,隨後持刀襲擊一對父子,導致一名30歲男子手部受傷。行兇後,他繼續赤身奔跑,沿途破壞設施。他甚至撿起一塊帶有鐵釘的木板,擊毀了一輛停泊的巴士,舉止極為危險,場面混亂。
警方很快抵達現場並展開拘捕行動。過程中,該男子拒絕配合,甚至用手中的木板襲擊警員,導致三名警察在執行任務時受輕傷。警方為控制局勢,依法動用必要武力將其制服。嫌犯隨後被拘捕帶走。
事發翌日,嫌犯被控上法庭,面臨的指控是刑事法典第324節條文——持危險武器蓄意傷人。根據新加坡法律,若罪名成立,最高可判處七年監禁,並可能附加鞭刑、罰款或兩者兼施。警方表示,案件仍在調查中,後續不排除追加其他控狀,包括破壞公物、襲警等罪名。
在此次事件中,一名公眾挺身而出,展現出難得的勇氣。警方特別表揚了一位名為沙里(Shari bin Mohd)的市民。當時該男子正在攻擊一對父子,沙里迅速將受傷的父親和其年僅3歲的兒子從危險區域救出,避免了更嚴重的後果。為表彰其英勇行為,警方向他頒發了“公民意識獎”。
目前,案件仍在進一步審理中。警方呼籲公眾在遇到類似緊急情況時,應立即報警,並在確保自身安全的前提下提供協助。警方同時提醒社會大眾,持械傷人、襲擊執法人員和破壞公共財產是嚴重罪行,絕不容忍。
此案引發了公眾對精神健康管理和突發行為應對機制的討論。雖然警方尚未披露嫌犯是否存在精神問題,但事件顯示出在公共場所識別與應對高風險行為的重要性。所幸警方反應迅速,避免事態進一步惡化。
新加坡警方重申,他們將繼續採取果斷措施,確保公共安全,維護社會秩序,並對任何形式的暴力行為依法嚴懲,絕不姑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