馬國《中國報》報道,居住在新山嗎哂的女事主近日在社交平台小紅書發帖披露,事件發生在今年2月7日及8日。閉路電視畫面顯示,竊賊趁她離家期間,從隔壁單位窗戶爬入其家中陽台,並透過陽台玻璃門的小窗口進入室內行竊。
她說,小偷前後兩次潛入盜竊,行徑大膽。
她也指出,事發前幾天,一群疑似民宿租客入住了其隔壁單位,並觀察她及家人的一舉一動,她質疑這些租客是等到她和家人出門才行動。
她說:「我們是2月10日凌晨返家時才發現被盜,查看閉路電視才知道,竊賊是於7日晚上及8日清晨先後兩次進入我家。」
她聲稱,雖然竊賊事後被逮捕,卻僅被判監禁四個月,她擔憂賊人會再犯案。
她坦言,沒想到位於有40多樓高的公寓的單位依然成為竊賊的目標,為了安全著想,她付費安裝了防盜鐵欄保護自己和家人。
女事主也批評民宿投資者,隨意將單位出租給身份不明人士,為住戶帶來極大安全隱患。
女事主在接受媒體詢問時說,她在社交平台發貼意在提醒公寓居民提高警惕,不要將貴重物品存放在家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