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加坡重拳打擊偷稅漏稅與商業欺詐:騙公司571萬過奢侈生活,被判監禁10年

2025-04-23

近年來,新加坡憑藉其廉潔高效的形象和嚴格的法治體系,持續在全球清廉指數中位居前列。

然而,即便在這樣的法治環境下,仍有少數人鋌而走險,通過偷稅漏稅、商業欺詐等手段牟取非法利益。

2025年,三起案件接連曝光——從騙取消費稅到挪用公司巨款,再到炫耀式逃稅,這些案例不僅揭示了新加坡對違法行為的「鐵腕」態度,更為所有納稅人敲響警鐘。

一、典型案例解析

重罰背後的法治邏輯

1、騙稅38萬新元,罰金飆升至116萬

中國籍女董事賈女士(36歲),為維持公司運營,虛構交易記錄,謊稱其公司應獲5.3萬新元消費稅退稅,實際需補繳5485新元。

被告就公司從2021年3月1日至4月30日的會計期提交虛假資料,謊稱稅務局須退約5萬3668元的稅款給公司。事實上,應該是公司得支付稅務局約5485元消費稅。

最終,她被判監禁21個月並繳納近116萬新元罰金,相當於騙稅額的20倍。

此案凸顯新加坡《消費稅法令》的嚴苛性——罰金可高達逃稅額的40倍,且刑事責任與民事追償並行。

圖/來源於聯合早報

2、挪用571萬新元奢侈消費,判刑近10年

加密貨幣公司前員工何女士(32歲)利用職務之便,盜取公司571萬新元購買頂樓公寓、豪車及奢侈品,被判監禁9年11個月,並因藐視法庭追加6周刑期。

控方指被告沒有絲毫悔意,在接受公司調查時,起初謊稱輸錯電子錢包地址,後來又試圖歸咎於「表哥」,而這個「表哥」根本不存在。

她透過多個電子錢包和銀行戶頭進行轉帳來掩蓋罪行,包括把錢匯給熟人、保險公司和購買奢侈品等。她在錄口供時三次向警方撒謊,甚至向高庭撒謊。控方因此向法官建議判她坐牢至少10年。

此案不僅涉及《貪污、販毒及嚴重罪案(沒收利益)法令》,還因資產隱匿行為觸發更嚴厲處罰,顯示新加坡對商業欺詐的「零妥協」態度。

圖/來源於聯合早報

3、炫耀式逃稅遭8倍重罰

一名女子在歐洲購買2.53萬新元奢侈品後,通過綠色通道逃稅2300新元,並在社交媒體分享「避稅攻略」,結果被追繳稅款並處1.8萬新元罰款(逃稅額的8倍)。

被告去年5月與家人和男友到歐洲度假時,購買不少名牌包、錢包、鞋子和手錶,其間還收到男友在旅行時購買的一枚鑽戒。儘管被告知道這些在海外購買的物品超出消費稅減免限額,但她回國時未向關稅局申報,並通過樟宜機場入境大廳的綠色通道入境。

被告後來還在社交媒體上分享整個過程,包括逃稅的手法。

類似案件此前亦有發生,如2024年一名男子通過「99對1」房產交易避稅,最終面臨最高2年監禁及罰款。

新加坡關稅局明確表示,通過綠色通道即視為無申報,違規者可能面臨逃稅額20倍罰款及監禁。

圖/來源於聯合早報

二、法律框架與執法機制

為何新加坡「騙稅難」?

1、嚴密的稅收監管網絡

新加坡稅務局(IRAS)通過大數據分析與定期審計,精準鎖定異常交易。

2022-2024年間,IRAS追回偷漏稅款超2.7億新元,並對75家企業提起訴訟。

例如,殯儀服務商Roland Tay因三年少報226萬新元收入,被追繳42.7萬稅款並面臨128萬罰金。

稅務局的「主動稽查+舉報獎勵」機制(舉報者最高可獲10萬新元獎勵)進一步織密監管網9。

2、跨部門協同與高威懾刑罰

除稅務局外,貪污調查局(CPIB)、關稅局等機構形成聯動。

例如,2025年2月,新加坡將30億新元洗錢案中沒收的28億資產轉入統合基金,並對10名外籍罪犯驅逐出境。

在法律層面,《防止貪污法令》規定,即便行賄30新元也可能面臨3周監禁;《刑事法典》第165條則要求公職人員不得接受任何利益,違者最高判2年監禁。

3、文化與社會治理的深層支撐

新加坡通過「高薪養廉」政策與廉潔教育,從源頭減少犯罪動機。

建國總理李光耀曾強調:「無法解釋的財富即屬貪污」。這種理念滲透至教育體系,學生從小接受法治教育,形成社會共識。

此外,新加坡高官涉貪同樣嚴懲,如前部長易華仁因受賄38萬新元被判12個月監禁,彰顯「法律面前無特權」。

圖/來源於聯合早報

三、納稅人警示

合規避險的三大原則

1、主動申報,杜絕僥倖心理

新加坡對免稅額度有嚴格規定:

普通物品境外消費超500新元需繳9%消費稅,菸酒產品則無免稅優惠。

2024年一名男子因攜帶超限香菸逃稅87.3萬新元,不僅貨物被沒收,5人被捕且面臨最高6年監禁。

納稅人需謹記:無論是實體商品還是虛擬服務(如加密貨幣交易),均需如實申報。

2、合法避稅與非法逃稅的界限

新加坡允許通過稅務減免政策合理節稅,例如個人所得稅減免(Earned Income Relief)和自僱人士抵扣項目。

然而,類似「99對1」房產交易的「灰色操作」已被明確列為違法。

2024年一對母子因虛假轉讓1%產權避稅被起訴,面臨最高2年監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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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保留憑證,防範商業風險

企業應建立合規的財務審計制度,避免現金交易導致的稅務漏洞。IRAS對無銷售記錄或現金流水異常的企業會重點稽查。

個人則需留存消費憑證,例如,2025年一名女子因無法提供海外購物證明,被追加處罰。

圖/來源於聯合早報

四、國際協作與未來趨勢

法治品牌的全球效應

新加坡積極參與國際反腐合作,通過信息共享打擊跨境犯罪。

例如,在30億洗錢案中,17名涉案人員放棄18.5億新元資產,其中15.4億為跨國金融資產。

這種高效的國際執法能力,不僅維護了本地金融安全,更鞏固了新加坡作為全球商業樞紐的聲譽。

圖/來源於聯合早報

法治利劍下新加坡的選擇:

從38萬騙稅案到571萬商業欺詐,新加坡用重罰與監禁傳遞明確信號:

任何挑戰法治底線的行為都將付出遠超收益的代價。對於企業與個人而言,唯有恪守法律、善用合規政策,才能在新加坡的透明營商環境中立足長遠。

正如李光耀所言:「我們絕不成為一個富裕而腐敗的國家」。這句話,至今仍是新加坡法治精神的最佳詮釋。

註:參考資料來源於新加坡IRAS,SPF,聯合早報,綜合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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