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販養罪,屢教不改!兩名新加坡男子通過販毒及非法活動謀取暴利,在被捕後不僅面臨法律嚴懲,其犯罪所得也被依法沒收。中央肅毒局 4 月 24 日公布,兩人分別被判處監禁與鞭刑,近 5 萬新元及外幣贓款全部充公。
31 歲男子在 2023 年 3 月 31 日首次因販毒被肅毒局逮捕,然而獲得保釋的他並未悔改,反而在保釋期間繼續從事毒品交易,於 2024 年 2 月 5 日再次落網。肅毒局從其處查獲 2 萬 3776.21 新元及 390 令吉(約 116 新元),部分資金明確來源於販毒。今年 3 月 11 日,他因觸犯濫用毒品法令和貪污、販毒和嚴重罪案(沒收利益)法令,被判處 12 年 9 個月監禁,同時面臨 11 下鞭刑。
另一名 34 歲男子的犯罪軌跡同樣令人震驚。他早在 2017 年 5 月 3 日便因涉毒被捕,身上現金及金飾被扣押。保釋期間,他再次觸碰法律紅線,於 2018 年 2 月 12 日二次被捕,保釋隨即被撤銷。調查過程中,肅毒局又起獲 2 萬 5393.26 新元,且發現其資產與合法收入嚴重不符。2019 年 4 月 25 日,他因濫用毒品及多項罪名成立,被處以 15 年 10 個月監禁,並需承受 16 下鞭刑。
今年 3 月 18 日,法庭根據肅毒局申請,正式下令沒收兩人總計約 4 萬 9285 元的犯罪所得。依據貪污、販毒和嚴重罪案(沒收利益)法令,任何涉及隱藏、轉移、使用販毒收益的行為都將面臨最高 10 年監禁、50 萬元罰款或二者並罰。
肅毒局明確表示,政府將持續優化法律體系,確保其能有效應對複雜多變的犯罪形態,並符合國際反洗錢及反恐怖融資標準。這起案件不僅彰顯了法律對毒品犯罪的零容忍態度,更向社會傳遞出清晰信號:任何企圖通過違法犯罪獲利的行為,終將付出慘痛代價,法律的利劍永遠高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