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加坡訊)警員開警車尋找一名有自殺傾向的失蹤者,發現對面馬路有一名符合特徵的人,結果一不留神闖紅燈,將一名女路人撞至重傷,被判坐牢8周,及吊銷各級駕照5年。
這起車禍發生在2022年8月26日晚上9時15分,地點在靠近義順1道與美通弄交界處的路段。
被告艾迪勒(29歲)面對一項牴觸公路交通法令的控狀,指他未謹慎駕駛導致他人重傷。案發時他是義順南鄰里警局的警員。
案情顯示,被告在案發當天晚上8時值班,開警車與同事在義順和三巴旺一帶巡邏。
晚上8時20分,被告接獲指示,到胡姬鄉村俱樂部支援,尋找一名有自殺傾向的失蹤者。警車在20分鐘後抵達鄉村俱樂部,被告後來又接獲情報,指該名失蹤者最後出現在義順1道,被告於是開車與同事趕到那裡尋人。
被告當時開著警車,以每小時50至60公里時速在義順1道朝往義順8道方向路段行駛。被告從遠處看見前方交通燈是綠色的,不久他發現對面馬路有一名符合失蹤者特徵的人,結果一不留神,沒有注意前方路況。
當被告將注意力轉到馬路上時已太晚,前方交通燈早變紅,被告無法及時剎車,最後撞倒一名正在過馬路的女路人,導致對方重傷。
女路人事後被送往邱德拔醫院急救,被診斷頭顱、左手和4根肋骨骨折,腦部受創淤血,脊椎受傷。
她住院13天,並獲124天的病假,且患上創傷後壓力綜合徵(PTSD)。
控方庭上透露,截至去年5月20日,女路人已接受20次的物理治療,因腦部受創而患有患精神認知障礙症(neurocognitive disorder)。
醫藥報告顯示,她左肩和手肘活動範圍依舊受限,力度還未完全恢復,右背和臀部僵硬,不過醫生認為她日後可完全康復。
被告艾迪勒開警車不慎闖紅燈,導致一名路人重傷。
身為警員的被告因需在投票日執勤,因獲得法官批准,於下個月13日開始服刑。
控方陳詞時說,女路人傷勢嚴重,大大影響了她的生活品質,要求法官判被告坐牢2至4個月,各級駕照吊銷5年。
律師代被告求情時則說,被告為自己的罪行感到愧疚,他知道罪行造成嚴重後果,也親手寫了道歉信,希望能獲得女路人的原諒,希望法官輕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