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方發表文告說,這13人的年齡介於13到20歲之間,他們涉及兩起破壞公物案件。
當局星期一(4月28日)晚上10點55分左右接到報案,指盛港西道第51A座組屋附近被指定用作投票站的空地,有三台選舉局的輪椅受損。
警方展開調查,確認五名涉案人的身份。初步調查顯示,他們相信用輪椅來競賽,其中一人甚至把輪椅拋到空中。
昨天(1日)凌晨1點左右,當局又接到通報,指文禮通道第176B座組附近被指定用作投票站的有蓋籃球場,有一台選舉局的輪椅損壞。
警方調查後,確認八名涉案人的身份。
當局沒有透露兩起案件是否有關聯,或涉案人是否相識。
調查工作還在進行中,如果破壞公物的罪名成立,可被判監禁長達三年,或罰款高達2000元,外加鞭刑三到八下。
警方強調,絕不會容忍破壞公物或枉顧法律的行為,尤其是在敏感的選舉期間,當局會迅速行動,將涉案者繩之於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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