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國電視台Channel 7報道,事發於上個星期天(27日)傍晚,一名25歲男子佯裝顧客到羅勇府一家金店,先是假裝選購金飾,然後趁機搶奪放在托盤上的金項鍊並逃出金店。
一名市民見狀趕緊跟上男子的步伐,而就在男子跑下手扶梯時,另一名曾為拳擊手的市民快速地出手,幫忙將男子制服。
男子在過程中頭部受傷,隨後被警方逮捕歸案。
他在審訊過程中供認,自己來自春蓬府,工作是切割榴槤。事發當天他到羅勇府,原本是打算賣掉護身符給母親買地,但護身符賣不出,他便到銀行取錢。
他稱,銀行戶頭裡應有170萬泰銖,不料銀行職員卻告訴他,他只能提取3泰銖。他一氣之下便犯罪。他也承認在前往銀行前曾服用冰毒。
銀行展開調查另外,男子稱,自己年收入達40萬至50萬泰銖(約1萬5725至1萬9656新元),期間沒有提取過任何存款,不明白為何只能提3泰銖。對此,銀行正進行調查。
另一方面,當地警方也給幫忙制服男子的市民頒發獎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