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傳媒英文新聞網CNA報道,現年30歲的被告就三項虐待兒童的控狀認罪,另有三項類似指控在法官下判時一併考慮在內。
被告的同事因在被告虐待其中一名幼童時袖手旁觀,上個月被判入獄兩周。
為了保護受害者,法院下令禁止公開被告和學前教育中心的名字。控方在非公開審理階段在法庭上播放了案發時的閉路電視畫面。
被告從2020年7月在這家學前教育中心工作,負責照顧18個月以下的嬰兒。2022年1 月,她開始給18至 36 個月大的幼童教導遊戲小組課程。
兩名受害者分別是約一歲零九個月大的女童和約兩歲零一個月大的男童。被告平時負責照料他們。
虐待時咧嘴大笑第一起虐待事件發生在2022年6月22日上午10點左右。被告把男童拉到身邊,再移動桌子去撞男童的後腦勺。她還把男童的頭塞到桌子下面,困住他長約13分鐘。
等到被告將男童拽出來,後者才掙脫並嚎啕大哭。被告惱羞成怒,起身推了男童幾下,讓他往前走。她用紙巾粗暴地擦掉他臉上的淚水,然後在上午10點20分左右把他拖進一間儲藏室。儲藏室內沒有照明,裡面有對兒童不安全的物品,包括梯子、漂白劑、清潔液和殺蟲劑。
男孩被獨自留在儲藏室里,被告的同事則蹲在外面看守。法庭文件中沒有說明儲藏室的門是否關閉,但後來被告拿了一把椅子到房間門口,站在椅子上,開始從門上方的開口處向內投擲泡沫塑料塊。五分鐘後,她才將男孩放出。
副檢察官提到了閉路電視畫面時指出,被告在這樣做的時候「咧嘴大笑」。
反覆毆打女童當天上午約10點45分,被告因第二名受害者叫了另一個班級的老師,而動手打女童的臉部和手臂,推她坐的椅子。
幾分鐘後,被告還推搡女童的手臂,並在斥責她時戳她的臉頰。當女童呆立當場時,被告用力拍打她的臉頰,嚇得她大哭不止。這激怒了被告,於是把女童從椅子上拽下來並推了她一把,造成女童摔倒。
被告反覆將女童拖起來再推到地上。當女孩啜泣時,她也置之不理。她還多次用泡沫塑料塊擊打女童的臉頰和頭部,用擦過眼淚的紙巾推和抽打她的臉,粗暴地捏她的臉頰。
遮擋外界視線五天後,被告再次虐待兩個幼童。2022年6月27日上午10點20分左右,男童失去平衡從椅子上滑下來,被告趁他哭泣時將他抱回椅子上,再將椅子推向桌子,導致他的腹部撞到桌子。被告又拉動桌子,將他牢牢夾在桌子和椅子之間。後來,她還用筆多次打他的手,扇他耳光,並用力捏他的臉頰。
上午10點45分左右,被告粗暴地抱起女童,把她放在桌子後面,周圍是椅子,女童只能背靠牆坐在地上。
控方稱,此時被告放下百葉窗遮擋外界的視線。
然後,被告腳踢桌椅,使蹣跚學步的女童完全被家具困住。她還在女童頭頂放了一個塑料隔板,以防止她向外張望並呼叫房間遠處的另一名教師。之後,她把女童拉到桌子下面,發現女童爬出來時,又跑回去把她推回桌下。
女童竭力反抗將桌子推開,但被告又將桌子推向牆壁,一度導致女童遭受重擊。由於女童被困在桌子和牆體之間,被告繼續試圖用塑料隔板擋住她看教室的視線。女童不斷哭泣,被告還用塑料隔板多次擊打女孩的臉部和頭部。
針對家長質問矢口否認女童的母親於6月27日發現女童臉上有瘀傷,拍照詢問學前教育中心。被告辯稱無事發生。校長獲悉後展開調查,並通報學前教育中心總部。
兩天後,學前教育中心將被告解僱。一個月後。總部向警方報案。
遭受虐待後,兩名受害者出現了不同的應激反應。每當在家裡受到管教時,男童就會躲到桌子底下或黑暗的房間裡,肚坐在角落。
女童開始出現睡眠中斷,半夜哭泣並發出嗚嗚聲。由於被告稱是女童父親允許她動手,事件也影響了父女關係。
被告獲准以兩萬元保釋,並獲准延期約一周開始服刑。
虐待兒童罪一但罪成,可被判處最多八年監禁或最高8000元罰款,或二者兼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