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9歲的被告涉嫌6個月內兩度性侵14歲繼女,面對兩項性侵控狀,案件擇日下判。(早報網示意圖)
(新加坡訊)一名男子6個月內兩度性侵14歲繼女,後者案發後發送短訊給男子表明自己是繼女而非妻子,生父得知此事後,帶女兒報警揭發男子罪行。
《新明日報》報道,59歲的被告事後面對兩項性侵控狀,他周一在高庭承認其中一項,另一項交由法官下判時納入考量,案件擇日下判。
受害人是被告的繼女,案發時年僅14歲。
為了保護受害人,法庭諭令當地媒體不准報道任何可泄露受害人身份的資料。
控狀顯示,這起案件發生在2020年3月和9月,當時54歲的被告兩次對繼女伸出狼爪。
根據案情,受害人在生母與被告再婚後,與姐姐自2020年起便與生母和繼父同住,直到兩姐妹在2023年11月3日搬離住所為止。
根據案情,受害人早在2020年3月就遭被告指侵,同年9月14日晚上,受害人案發後第一次坐在被告身邊,在客廳沙發看電視。
就在看電視時,被告趁機把手放進受害人的褲子指侵她。受害人因為害怕被告責罵和吵醒母親,嚇得不敢反應,間中也不敢看向被告。
被告數秒後停手,受害人立刻離開客廳回到房間。
案發當晚和隔天清晨,受害人兩次發送短訊給被告,對後者所為表達了厭惡,並重申自己是被告的繼女,不是他的妻子。
2023年12月,受害人向堂親傾訴遭遇,受害人的生父輾轉得知,在同年12月6日帶受害人報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