傅春源(右)和杜思英於5月7日在新加坡國家法院認罪,各罰3500新元。(取自早報網)
(新加坡訊)越南籍妻子稱她因夜班工作經常晚歸,為了不影響家人搬到外頭住,但其新加坡籍丈夫為她申請探訪准證時,卻向移民局謊報兩人同住,結果夫妻倆各罰3500元。
《聯合早報》報道,40歲的傅春源和28歲的杜思英分別面對4項和3項牴觸移民法令的罪名。兩人昨日在新加坡國家法院各承認一項罪名,餘項則交由法官下判時一併考慮。
根據案情,傅春源和杜思英於2021年7月29日結婚,兩人婚後分開住,傅春源住大巴窯,杜思英則住金吉路(Kim Keat)。
2021年8月5日,傅春源上網為杜思英申請外籍配偶的長期探訪准證(Long Term Visit Pass),在核實資料時,他向移民與關卡局謊稱兩人過去4個月同住大巴窯的單位。
當局因此批准了相關申請,給杜思英發放為期一年的長期探訪准證。
2024年7月11日,移民局官員上門調查時,發現杜思英其實沒有與傅春源同住,於是逮捕兩人。
庭上透露,本案沒有涉及假結婚。
兩人的律師代求情時說,兩人在結婚前已同居,杜思英因工作經常晚歸,為了不影響公婆和家庭關係才搬到外頭住。
律師強調,這不是一場假婚姻,夫妻倆為自己的行為感到後悔,選擇儘早認罪,懇求法官輕判。(人名譯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