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鐵非禮女子逃7年 客工再入境落網監3周

2025-05-09

被告張陽在地鐵站兩度非禮一名女子。(新明日報檔案示意圖)

(新加坡訊)建築工人在地鐵站兩度非禮一名女子,其工作準證到期後離境,逍遙法外7年後再次入境新加坡時當場被捕,被判坐牢3個星期。

《新明日報》報道,被告是來自中國的張陽(34歲,譯音),他前日承認一項非禮控狀。

案發時,被告在新加坡當建築工人,持有工作準證。受害者是一名21歲女子,她與被告素未謀面。

案情顯示,2018年8月22日傍晚6時31分,受害者在實龍崗地鐵站準備前往小印度,行走在月台一端時,被告從反方向走來。

兩人擦肩而過之際,被告用左臂擦過她的短褲。受害者對被告突如其來的舉動感到震驚與不安,立刻走向人較多的區域。然而,被告尾隨其後,再次靠近她,並用手觸碰她的腹股溝部位。

庭上播放的閉路電視畫面顯示,身穿條紋上衣的被告在月台上來回踱步,發現受害者後迅速靠近,並有意用左臂觸碰她。

女子向男乘客求救 法庭文件揭露,被告之後尾隨受害者上地鐵,並在行駛途中多次盯著她看。感到極度恐懼的受害者只好向身旁一名男乘客求救。她用手機輸入求助訊息:「你可以幫我嗎?坐在你左邊博愛座,身穿條紋上衣的男子兩次摸我,我覺得他在跟蹤我。」

男乘客見狀安撫她,並表示會陪她一起下車。結果,被告在列車行駛兩三站後下車,受害者則繼續留在列車上。她隨後將事情告訴了家人,並於當晚報案。

事發不久後,被告因工作準證到期離境,警方隨後對他發布通緝令,但法庭文件並未說明警方是如何鎖定他的身份。

今年3月26日,被告再次入境時在新加坡樟宜機場被捕。法庭文件未交代他此行入境的目的。

面對調查時,即使觀看了案發時的監控器畫面,被告仍聲稱不記得曾非禮受害者。

一分鐘兩伸狼爪 控方指蓄意干案 控方陳詞時說,被告在公共運輸上犯案,兩次非禮前後不到一分鐘,明顯是蓄意而為,令受害者極度困擾,要求法官判他坐牢3個星期。

被告在求情時表示深感懊悔,稱自己是家中經濟支柱,到新加坡工作是為了讓家人過上更好的生活。他補充,這是他人生中首次坐牢,懇請法官從輕發落。

被告也提到案發當晚曾飲酒,但承認這不是藉口。

控方回應指出,沒有任何證據顯示被告在案發時曾飲酒。即便屬實,醉酒也應被視為加重刑罰的因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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