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加坡經濟發展局(EDB)與淡馬錫信託基金會(Temasek Trust)的基金會顧問(TT Foundation Advisors,簡稱TTFA)合作,推出一項捐贈者指導基金(Donor-Advised Fund,簡稱DAF),旨在動員家族辦公室和慈善基金會的資金,投資於符合《巴黎協定》第六條的高質量碳信用項目。
這一合作將使私人資本所有者能夠與EDB共同參與催化高質量碳項目,進一步推動新加坡碳市場的發展,並帶來氣候、自然和社區的綜合效益。
新設立的DAF由TTFA管理,作為EDB碳項目發展補助金的補充。EDB已承諾設立專項資金池,用於推動早期第六條碳項目。DAF為私人資本所有者提供一個可信賴、結構化的途徑,使其能夠與EDB共同資助高質量碳項目,並在項目整個生命周期內提供後續融資。DAF專為有意參與的家族辦公室設計,具備靈活性,可通過自身設立的DAF注資,使資本與共同的影響力目標保持一致。
早期碳項目通常面臨關鍵資金缺口,特別是在尚未完成公認標準機構註冊的可行性研究階段。此外,這類項目還普遍面臨融資渠道受限、缺乏長期買家或承購方等挑戰。DAF的推出,旨在通過加速東南亞及其他地區碳項目早期階段的融資,系統性地解決這些問題。
通過DAF,家族辦公室和慈善基金會可以與EDB在以下關鍵領域開展合作:
為早期可行性研究提供共同資助;
為成功驗證的項目提供融資;
通過承購夥伴關係和需求信號提高項目可行性。
目前,DAF已獲得首筆2000萬新元的資金承諾,用於共同資助高質量碳項目的開發。多家家族辦公室正在與EDB和TTFA洽談合作。
此次合作是新加坡通過公私慈善合作模式強化碳市場生態系統的廣泛努力的一部分。通過匯聚資本所有者、項目開發者和公共機構,EDB與TTFA旨在為碳項目的落地和規模化發展創造有利環境,催生出能夠帶來持久氣候與社區影響的創新解決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