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場車禍改變人生軌跡!
五年前的嚴重交通事故致使 44 歲婦女梅藝詩盆骨骨折、輪椅代步,如今她向肇事司機索賠 268 萬元。
在高庭審理過程中,雙方律師、司機及婦女丈夫竟奔赴事故現場實地測量,還找來同款車輛 "還原" 現場,激烈交鋒背後,事故真相撲朔迷離。
2020 年 5 月 28 日傍晚 6 時 25 分,榜鵝場第 106D 座組屋前輔助路發生車禍。當年 44 歲的梅藝詩在事故後不僅丟失工作,還患上重鬱症,至今仍依靠輪椅行動。
她將 34 歲的肇事司機李鎮琳告上高庭,索賠巨額賠償。此前,李鎮琳已因右轉疏忽致梅藝詩重傷認罪,被罰款 5000 元並吊銷駕照五年。
肇禍司機李鎮琳。
庭審現場,雙方圍繞事故細節展開拉鋸戰。
由於法官認為訴方律師拉傑星提供的數據,一些是經過實地測量,一些則是通過照片上的點進行估計,不夠精準,因此雙方律師在昨天午餐休庭期間,連同李鎮琳以及梅藝詩的丈夫回到案發地點進行實地測量。眾人花了約半小時,從李鎮琳指出的幾個點之間進行測量,其中包括他從哪個地方開始放緩車速以及從哪一處開始緊急剎車等。
訴方律師也找來了同款轎車進行測量,以了解右邊側鏡的尾端距離車身多遠,以及右邊車頭與右側鏡的距離等。
據辯方律師所述,李鎮琳在事發後已經把車子賣了,因此沒能提供事發時所駕駛的車子。
李鎮琳早前被控一項右轉時沒有注意路況,導致梅藝詩重傷的罪行。他認罪後被判罰款5000元以及吊銷各級駕照五年。審訊仍在進行中。(人名譯音)
梅藝詩的丈夫(左)周四(8日)也到場協助,律師則找來同款車型測量。
訴方:若車速緩慢 怎會嚴重骨折? 司機稱他案發時車速緩慢,見婦女突然衝上輔助路便立即剎車,訴方指若真是這樣,當車子來到婦女身旁應當只是輕碰,怎麼可能造成嚴重骨折?
訴方律師說,梅藝詩稱自己只需3到4秒過輔助路,李鎮琳則指看見梅藝詩時車速約每小時10到15公里。
律師說,根據李鎮琳標記出的路線,他在距離梅藝詩約7.6米處就緊急剎車,若當時車速已經那麼慢,又踩剎車,來到梅藝詩身邊時應當更為緩慢。
訴方指,在這樣的情況下,梅藝詩沒有被車頭撞上,反而是被右側鏡撞上,等於李鎮琳還得往前移動多1.25米,而梅藝詩得在近乎停滯的狀態才會被側鏡撞上。
因此,訴方指李鎮琳所述的事發過程,即他一直行駛在左邊車道且車速緩慢,而是梅藝詩衝過輔助路的說法不可能成立。對此,李鎮琳表示不同意。
雙方律師用量尺,在李鎮琳的協助下,測量車子的位置以及移動軌跡。
司機否認駛入逆向車道 訴方律師指司機撒謊 雖然司機否認駛入逆向車道,卻承認婦女在被撞倒後,曾當場問他「為什麼開進右邊車道把我撞倒?」,訴方律師因此指司機撒謊。
李鎮琳周四(8日)供證時憶述,案發前他在左邊車道行駛,也看到梅藝詩在左邊路旁站著,貌似要讓他先開過,怎料他的車子在靠近梅藝詩時,她突然衝上輔助路,他緊急剎車,但右邊側鏡仍撞上她。
訴方律師指梅藝詩對事件有著不同的闡述。
她稱自己過輔助路只需3到4秒,見李鎮琳車子仍在約30米外的電子閘門處,因此決定過輔助路。
怎料,當她走過了左邊車道後,已進入右邊車道的一半時,突然感覺到右後方一陣劇痛,隨後就趴倒在地。
李鎮琳在庭上稱自己非常確定沒有駛入右邊車道,畢竟轉彎處有盲點,若是駛入右邊車道或將與從另一個方向駛來的車子撞上。
訴方律師隨之問李鎮琳,是否記得下車查看梅藝詩時,承受劇烈疼痛的她,朝他問「為什麼開進右邊車道把我撞倒?」。李鎮琳稱記得,並同意當時梅藝詩的確那麼問他。
律師緊追著問,試想若一個人已經承受著劇痛,怎麼會有心思編謊呢?對此,李鎮琳不認同這假設性問題。
這場索賠官司,在一次次數據推演與證詞對峙中,正逐漸逼近事故真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