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加坡訊) 一名來自馬來西亞的船夫帶領顧客釣魚後,擅自駛入新加坡西北海岸附近的莎琳汶島附近海域,執法人員發現後指示他停船,但他拒絕聽從還加速逃離,追捕過程造成撞船事故,兩名釣客不幸落水,被告昨日俯首認罪後,被判處4個月6周監禁及3下鞭刑。
根據亞洲新聞台報道,28歲的被告莫哈末拉西迪今日向法庭承認一項魯莽駕駛船隻的罪名和一項非法進入新加坡的罪名。第三項指控是他未能在海岸警衛隊官員的命令下停船,法官量刑時將第三項指控也考慮在內。
根據控狀,來自馬來西亞的被告當時已擔任全職船夫約一個月。他駕駛的是一艘機動玻璃纖維船,上月18日帶著兩名顧客從柔佛州碼頭出發進行釣魚之旅。
兩名垂釣客從上午8時一直釣魚到下午1時餘,隨後被告將他的船駛向新加坡西北海岸附近的莎琳汶島附近海域,儘管他當時是知道不應進入距離新加坡海岸100公以內的地方,但他還是這麼做了。
下午2時左右,一名正在巡邏的海岸警衛隊人員發現這艘船,莫哈末拉西迪隨後驚慌高速駛回馬來西亞水域,並拒絕聽從停船指示,最終在追捕過程中造成撞船事故,兩名垂釣客落水。
莫哈末拉西迪試圖移動船隻救回他們,當海岸警衛隊官員指示他停下來時,他沒有服從,而是轉向撞向海岸警衛隊船隻,導致第二次碰撞。
直到海岸警衛隊軍官拔出手槍要求他停下來時,他才停下來。
當局檢查後發現,他們都沒有持有效的旅行證件,於是逮捕他們。
根據新加坡法律,非法進入新加坡的懲罰是最高6個月監禁和至少3次鞭刑。
如果魯莽駕駛船隻,危害人身安全,違法者可被判處最高一年監禁、最高5000新元罰款,或兩者並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