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中非禮寄養兒 63歲男判監13月

20小时前

根據法庭文件,被告在9年前干案,現年19歲的受害人當時約10歲。(取自早報網)

(新加坡訊)寄養兒要求用電腦,竟被養父叫到床上躺下,讓他檢查下體。寄養兒多年後在學校向輔導員傾訴曾遭非禮,養父惡行被揭發後面控,如今被判罪成入獄一年又一個月。

《聯合早報》報道,63歲的被告面對四項牴觸兒童與青少年法令的控狀,他早前針對其中一項認罪,另三項交由法官於前日下判時一併考慮。

根據法庭文件,被告在2016年干案,現年19歲的受害人當時約10歲。為保護受害人,媒體不准報道可能泄露受害人身份的信息,其中包括被告名字。

陳妍蒒法官下判時指出,被告濫用受害人對他的信任,加上本案有好幾個加重刑罰的因素,例如受害人年齡小、被告侵害程度高,以及被告在家中犯案等,因此有必要給予阻嚇性刑罰。

案情顯示,2007年或2008年左右,受害人的親生姐姐在寄養計劃下,上門與被告、被告的妻子和另一名養女同住。

2010年或2011年左右,4歲的受害人也在寄養計劃下,搬去與被告一家同住。受害人和姐姐都稱被告為「父親」。

庭上透露,2016年的某一天,被告和受害人獨自在家。受害人走進主人房找被告,徵求後者同意讓他使用電腦。被告表示要先「檢查「,才會同意讓受害人使用電腦。

感到困惑的受害人於是按照被告指示,坐在床上脫掉褲子和底褲。被告接著要受害人躺在床上,撫摸其下體數分鐘。

被告過後允許受害人使用電腦,受害人則在穿上衣服後離開主人房。

受害人在學校上性教育課 才知被告行為不對 法庭文件顯示,受害人當時不知被告的行為是不對的,因此未將此事告訴任何人。同一年,被告又另外至少兩次非禮受害人。

受害人於2019年在學校上了性教育課,才知被告早前的行為是錯誤的。

庭上揭露,2022年5月10日,被告在學校接受輔導時,向輔導員透露養父曾「撫摸」他,對他做了「骯髒的事」。

輔導員事後向上司通報,受害人和姐姐也在同一天被帶離被告住家,住進福利院。受害人後來報警處理。

被告的律師早前代求情時說,被告和妻子於2003年開始照顧寄養孩子,在照顧受害人之前還曾照顧另外三名孩童。被告把他們當作親人一般對待,會為他們做飯,也會帶他們出國等,因此懇求法官從輕發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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