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加坡訊)醉酒男持棍發酒瘋,亂砸家具還丟風扇襲擊母親,警方上門處理時,他拒捕並與警對峙逾3小時,甚至拳打腳踢警員臉部,被判監5個月又2周。
被告丹尼爾(32歲)在國家法院承認一項蓄意傷害以阻差辦公的控狀,另一項魯莽行事的控狀則由法官下判時納入考量。
這起事件發生於去年5月15日,地點是被告位於後港8道第506座組屋單位的住家。案情顯示,被告患酒精使用障礙,事發兩天前曾自願到心理衛生學院接受戒酒治療,但在案發當天自行出院後,買了六罐啤酒喝得酩酊大醉。醉酒後,被告拆下櫥櫃金屬杆在家中亂砸,還將一台立式風扇扔向母親。
被告的母親與阿姨在屋內感到驚恐,阿姨於是報警求助,稱被告不停敲打門。
警方當晚約11時25分抵達現場,由於單位大門上鎖,警員只能先通過鐵門勸說。被告讓母親與阿姨離開,但隨後又反鎖自己在屋內。
凌晨12時50分左右,女警成功取得被告的信任並進入單位,她與被告談話至2時10分,被告原本答應停止對峙,卻在女警離開後再次將自己反鎖。
被告與警方對峙超過三小時後,警方在凌晨2時40分左右決定破門入屋。當50歲警員進入客廳時,被告突然衝上前朝他左臉頰連打兩拳。其他警員立即將被告撲倒在地,但他依然抵抗,再次用力踢中之前被打的警員的額頭,導致對方失去平衡。
經過約5分鐘,警方才成功將他制服。受傷警員隨後到盛港綜合醫院求醫,被診斷為右臉挫傷及頸部肌肉拉傷,獲兩天病假。
控方:第5次犯案且動粗需嚴懲 控方指出,被告曾在2011年犯下類似罪行,多次使用暴力阻差辦公,此為第五次犯案,且動用暴力傷害的是受害者脆弱部位。他也浪費了大量警力,需嚴懲以儆效尤。
被告的代表律師為他求情時則表示,被告深感懊悔,願意繼續接受治療解決酗酒問題,且受害者傷勢不重,懇請法官輕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