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報》報道,27歲的黃小姐日前通過當地媒體投訴,她付了1萬4396令吉(約4347新元)加入鄰居介紹的9天8夜中國九寨溝之旅,旅行團卻沒有如期出發,大約20名團員不滿負責人沒有給予合理的賠償或退款後報警。
當地警方星期二(6日)發表文告指出,已經接獲34起相關投報,涉及金額高達33萬8080令吉。警方當時仍在追查兩名嫌犯,分別是羅秀華與林芷萱(譯音)。
根據最新報道,柔佛州警方證實已經逮捕兩名涉案人士助查,但是沒有透露身份。報道指出,迄今報案的受害者人數相信已經累計超過130人。
馬來西亞華人旅遊業公會柔佛州分會主席鄭建全早前受訪表示,涉案的旅行社並不是合法經營的公司,而是屬於個人招攬的旅行團。
他說,旅行社受旅遊、藝術及文化部嚴格管制,首先必須是有限公司,其次是要入旅遊公會,並擁有旅遊執照和商業店面,但涉事的旅行社是一家中小企業,註冊地址還是住家單位。
他提醒民眾,在匯款時要注意收款人是否為旅行社,而不是個人戶頭或與公司名稱不一致的銀行戶頭。
他也建議民眾最好到旅遊展購買配套,或者在購買前,先瀏覽旅遊、藝術及文化部網頁,輸入旅行社名字或執照號碼,確認旅行社是否合法。
此次引起糾紛的旅遊配套比市場價便宜30%至40%,他也提醒公眾在瀏覽社媒的旅遊配套廣告時提高警惕,避免出現貨不對辦的產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