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地董事”改判坐牢10个月,新加坡监管不是说说而已,中国企业出海别再踩雷

2025-05-14     静姝     3100

对于许多中国企业来说,在新加坡设立公司时聘请“本地董事”是一项惯常操作。由于新加坡法律规定,公司至少需有一位本地居民董事,不少企业选择通过企业服务机构,安排所谓的“本地董事”来满足这一要求。

过去,这类服务在行业中司空见惯:出一笔年费、填几份文件,董事名义借出、公司设好、账户开通,彼此心照不宣。然而,随着新加坡近年来对反洗钱和跨境欺诈打击力度的不断升级,这套“低成本合规方案”,正在被推向风口浪尖。

2025年4月,新加坡高庭改判一起典型“本地董事”案件:一位为中国客户注册公司、并长期未履行监管义务的董事,从原本8500新币的罚款,升级为10个月监禁。这不仅是一次个案处理,更代表了监管态度的根本转变。

01 为什么会越判越重?

Z某,41岁,新加坡永久居民、特许会计师。

根据新加坡高庭披露,他通过三家公司为客户提供注册服务,并将自己作为数百家公司的“本地董事”进行登记。这类服务以每年1000至1400新币的价格出售,业务一度扩展至中国深圳,客户多为中国企业。

这套商业模式在过去几年风生水起:客户在中国远程委托,服务机构在新加坡操作,完成公司注册、开设银行账户,全流程无需客户亲自到场。但问题在于,作为本地董事的Z某,对这些公司实际业务全无了解,更遑论履行监督义务。

2020年,问题爆发:他所设立的几家公司成为跨境诈骗洗钱的工具,大量非法资金经新加坡账户流入中国,包括一笔来自美国公司的64,630美元和三起总额超过220万美元的诈骗交易。

最终,Z某被控未能履行合理勤勉职责(duty of care, skill and diligence) 以及协助他人失职,并于2025年从罚款8500新币被高院改判为10个月监禁,同时取消董事资格5年。

那么,为什么会越判越严重呢?

02 什么是三步量刑框架?

在本案中,高庭法官指出,Z某作为专业人士,其商业模式本质上就是一种“有组织地放弃监督义务”的行为。

法院明确表示,这类模式为不法分子提供了极易被滥用的企业架构,构成对新加坡公司治理生态的系统性风险。

“本地董事”改判坐牢10个月,新加坡监管不是说说而已,中国企业出海别再踩雷

根据判决书,新加坡高庭首次提出了一个三步量刑框架,用以处理来处理违反《公司法》第157条(董事勤勉义务)和第157(1)条(失责协助)的刑事案件。

这不仅是一套用以指导司法裁量的刑罚体系,更是一种“公司治理标准”的再定义。

第一步:识别“特定加重因素”

在第一步中,高庭强调,量刑的基础必须从个案出发,识别出犯罪行为中存在的“加重风险因素”(offence-specific factors)。这一步的核心是“行为的危害程度”,而非仅凭动机或职位身份进行判断。

根据高院的解释,这些加重因素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项:

董事是否进行了尽职调查(KYC),是否了解客户和公司的真实业务;

是否试图监督或检查公司银行账户的交易记录;

是否知道或应当知道,失职会让公司架构被滥用;

违法行为持续的时间,是一次性失误还是系统性安排;

该行为是否是出于盈利动机,是服务模式的一部分;

是否存在隐瞒意图,例如使用假资料、规避申报;

是否涉及跨境犯罪,如洗钱、诈骗、非法资金转移;

此行为对第三方或整个市场造成的损害程度。

第二步:归入三个量刑档次

完成风险因素识别后,第二步是归档分类。高庭设置了三个量刑区间,以加重因素数量为判断依据:

加重因素数量

指导性刑期(建议量刑)

1-3项

最多 4 个月监禁

4-5项

5 至 8 个月监禁

6项及以上

9 至 12 个月监禁(或更高)

以Z某案为例,法院认定其第一项指控包含6项因素,量刑为3个月;第二项指控涉及更多因素,量刑为7个月,合计10个月。

这一步的关键是将“风险行为”转化为“实质后果”,让董事不再能够以“我不知情”“我只是挂名”来作为免责理由。

在这个阶段,“只挂名、不作为”不再是中性选择,而是高风险标签。

第三步:进行量刑调节

在第三步,高庭允许在指导量刑基础上,结合具体被告的个体情况进行上下浮动。这一环节体现了司法的弹性,也提供了企业在风险出现后进行“补救”的机会。

主要考虑的个体因素包括:

是否主动认罪;

是否表现出悔过态度;

是否进行了自愿赔偿;

是否配合调查,提供有效证据;

是否有前科、是否为初犯;

是否存在其他附带罪行同时考虑量刑。

对于企业主而言,这一阶段的重要启示是:即使出现问题,积极配合也可能成为减轻刑罚的关键因素。而反之,若继续推诿、掩盖,法院将在量刑时加重处理。

回顾这一三步量刑框架,它的实质意义有三:

1.彻底打破董事“形式化角色”的安全假象:在新加坡,不论你是否参与日常运营,只要在法律登记中担任董事,你就必须承担全部责任。

2.清晰划出企业服务行业的监管红线:那些以“规模换利润”的服务机构,若继续安排没有监管能力、没有实际管理权限的“本地董事”,将面临新加坡司法制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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