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2歲的被告Kolathu James Leo對一項控狀認罪。控狀指他在嚴重醉酒的狀態下登機,嚴重破壞航班應有的秩序與紀律。
法官在下判時一併考量了另外兩項涉及暴力的控罪。
案情顯示,被告居住在澳大利亞坎培拉,於2月27日搭乘從雪梨飛往新加坡的酷航TR3航班,準備在新加坡轉機前往印度奔喪。
當日上午,他在家中喝下至少四杯威士忌後前往雪梨金斯福德·史密斯國際機場,並在醉酒狀態下登機。
在飛行途中持續失控 最終被強行約束起飛不久,即使安全帶指示燈仍亮著,他仍擅自離開座位。雖然他在機組人員勸說下返回座位,但他接著開始對鄰近三名乘客大聲喊叫,並多次推搡其中一人。
機長下令機組人員向被告發出正式警告信,警告他約束行為。然而,被告當場把警告信揉成一團棄置,並嘗試破壞座椅口袋、猛力撞擊前方座椅。
由於擔心其可能升級為暴力行為,機組人員立即上報機長,並請求使用強制約束裝置。
三名受騷擾乘客隨後被安排至其他座位,被告則根據機長指示被機組人員強行約束。
飛機於樟宜機場降落後,被告隨即被警方逮捕。事後檢驗顯示,他血液中酒精濃度為每100毫升含96毫克。
根據《航空導航法》,在嚴重醉酒的狀態下登機,嚴重破壞航班應有的秩序與紀律罪成者,可被判處最長一年監禁,或罰款最高2萬新元或兩者兼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