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 (2月17日) 晚上約8:40 ,警方接到警報,據稱一名41 歲男子在Clementi Avenue 1 420A 座組屋被一名49 歲男子持刀襲擊。這名男子右臂和手腕受傷,意識清醒被送往醫院。初步調查顯示,受害者和襲擊者彼此不認識。
這名49歲的男子隨後登上計程車前往金文泰警察局,有人看到他拿著刀站在警察局外。值班警察走近該男子,觀察到他語無倫次地大喊大叫。儘管警察一再指示放下刀,但該男子拒絕遵守口頭警告,並手持刀沖向其中一名警察。由於警官面臨迫在眉睫的威脅,他隨後用他的左輪手槍向該男子開了一槍。該男子隨後被警察拘留。這名49歲的男子左臂中槍。他被清醒地送往醫院,目前情況穩定。
這名49歲的男子將於今天 (2月18日) 被指控犯有刑事恐嚇罪和自願使用危險武器造成傷害罪。刑事恐嚇罪最高可判處兩年監禁或罰款,或兩者兼施。自願使用危險武器造成傷害罪的刑期可延長至七年,或罰款或鞭刑。
警方不會容忍公然無視法律的犯罪行為,我們將不遺餘力地將肇事者繩之以法。
金文泰警察局指揮官、警務處助理處長 Marc E 對警員們的勇敢和忠於職守表示感謝,並說:「警員評估自己的生命正面臨持刀男子的迫在眉睫的威脅,因此開槍。官員們確保迅速控制危險局勢,不對公眾造成危險。警務人員每天都在冒著安全風險,這一事件表明,警務人員必須迅速對不斷變化的情況做出反應,以防止對公眾造成進一步傷害,同時使用適當的武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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編輯: XXJ