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為交換,被告Koh Kian Tiong向對方提供警方的行動情報。在潛逃超過16年後,52歲的新加坡籍被告今天(21日)承認了15項貪污控罪中的5項,以及1項擅離職守的控狀。
新傳媒英文新聞網CNA報道,被告於1998年加入新加坡警察部隊,犯案時是刑事偵查局反非法放貸工作組(Anti-Unlicensed Money Lending Task Force)的指揮官。
他在2005年結識被稱為「Ah Hoe」的Chua Chin Hoe,這名男子在本地經營多個非法賭檔,主要為線上賭博活動。
被告在2006年1月至2007年5月期間,多次向Chua Chin Hoe收取錢財和免費娛樂,以交換警方內部情報。
因離婚官司和卡債陷財務困境在2005年底,被告因離婚官司陷入財務困境,Chua Chin Hoe便無償給了他1萬5000元,被告之後也沒有付還這筆錢。
此外,被告同時也因信用卡欠款,要求Chua Chin Ho借他2萬4000元;兩人在2006年還多次到酒吧和KTV,而Chua Chin Ho都會為這些開銷買單。
被告之後也邀請其他中央警署與刑事偵查局的警員參加這些娛樂活動,Chua Chin Ho繼續為這些活動買單,以換取警方內部情報。
根據案情,被告共收受4萬7700元的賄賂款項。
2007年7月9日,被告請假飛往上海,並未按原定的7月16日回歸崗位。
在中國期間,他得知貪污調查局正在調查他,便決定長期滯留。
在中國犯罪被遣返被告在中國期間因犯罪行為被逮捕和坐牢,法庭文件並未公開他在中國犯下的罪名。
被告之後被遣返回新加坡,並在2024年4月28日抵達樟宜機場時被逮捕;他擅離職守共16年9個月13天,至今仍被拘留。
被告預計將在5月26日被判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