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加坡遊客在泳池猥褻12歲少女,搶手機加好友,發騷擾信息......

15小时前

2025年5月16日

新加坡地區法院

對一起公共場所兒童騷擾案件作出判決

25歲印度籍男遊客

因在游泳中心對12歲女孩

實施猥褻及網絡騷擾

被判處3個月監禁

引發公眾對未成年人公共場所安全的關注

泳池出口的5分鐘連續騷擾

2025年3月31日下午,Jalan Besar游泳中心的女廁入口成為噩夢起點。

12歲女孩裹著浴巾準備更衣時,25歲的遊客已尾隨她穿越三個泳池區域。監控顯示,他先是用手機假裝拍照,實則鎖定目標;當女孩拒絕Instagram關注請求後,竟直接搶走未鎖屏手機完成強制關注,全程僅18秒。

圖源:Google Photos 和法庭文件

肢體侵犯接踵而至:他左手摟住女孩後背實施5秒側抱,浴巾滑落時候,接觸到了女孩的肩頸,右手拽住手腕試圖拖入女廁,指甲在女孩小臂留下紅痕。

強迫不成改用"引誘":"你表哥在長椅等你,我們去聊聊好不好?"

之後還持續發信息騷擾女孩,4分鐘內發送13條含定位邀約的消息,2次語音通話。

惡人落入法網!

警方於4月2日將被告抓獲,其在調查中承認未經許可接觸受害者身體、擅自操作手機關注帳號及發送騷擾信息的行為。法庭審理確認三項關鍵事實:

犯罪連續性:從首次肢體接觸到最後一次信息發送,整個騷擾過程持續約14分鐘,包含5次近距離接觸及高頻線上追蹤。

圖源:法庭文件

利用未成年人弱勢地位,受害者當時僅12歲,處於浴巾遮擋的非完整著裝狀態,且與家人存在約50米的視線盲區。

地區法官在判決中強調:"被告針對未成年人的持續騷擾具有明確預謀性,其行為嚴重突破公共場所安全邊界,必須通過刑罰傳遞保護兒童的明確司法態度。"

最終合併認定"企圖促致兒童實施猥褻行為""猥褻14歲以下兒童"兩項罪名,第三項非法侵入罪作為量刑考量因素。

此案終以3個月監禁結案

但留給社會的思考遠未停止

當公共場所的短暫監護真空可能被惡意利用

每個孩子的安全

需要我們從細節開始守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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