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國法院下令流亡國外的前首相英叻為大米收購價補貼制度造成的損失,作出100億泰銖,約相等於4億新元的賠償。
這比財政部原本要求的357億泰銖賠償低許多。
根據泰國最高行政法院昨天(22日)的裁決,雖然英叻推行的這項計劃導致巨額財政損失,並扭曲了稻米市場,但只須為大米銷售環節造成的損失承擔賠償責任,因為這涉及行政權力的行使。
英叻是在任相期間,推行有關補貼制度,以高於市場價格向農民收購大米,希望能刺激米價上漲,保護米農免受中間人壓榨。不過,她被指沒有採取措施,制止計劃可能存在的腐敗問題,構成嚴重瀆職行為,在2017年被判監禁五年。為了逃避服刑,她流亡國外至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