陸交局在社交網站Facebook專頁貼文說,針對近期、住宅區發生涉及不合規的活躍通勤工具的火患有所增加,當局於是在這個星期展開執法行動,取締違例的電動腳踏車和個人代步工具。
貼文指出,當局有權在任何地點,包括道路、組屋走廊和樓梯口充公違例的活躍通勤工具,以免對其他公眾構成危險。
當局會對註冊這些活躍通勤工具的擁有者發出通知書。沒有註冊這些活躍通勤工具的擁有者,可聯絡陸交局確認並協助調查。
當局提醒公眾,應購買和使用原廠商或授權零售商銷售的活躍通勤工具和電池等零部件。違例者可能面對高達1萬元罰款、坐牢長達六個月,或兩者兼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