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中國報》報道,來自霹靂州的32歲母親當時於2023年11月30日懷孕31周時向保險公司買了保險,每個月需付250令吉(約75新元)。
母親在2024年2月19日分娩,生下一對雙胞胎。其中一個男嬰卻在同年6月19日不幸被診斷患有心室中膈缺損,因此得接受手術的治療方案。
男嬰過後卻反覆發燒,身體狀況不允許醫生開刀,一直在醫院接受治療。醫院卻一直無法找出發燒的原因,並在男嬰病情嚴重下,於11月25日把他轉到私人醫院治療。
男嬰被轉院當天,父母向保險公司申請發放給院方的付款擔保函,卻遭到保險公司拒絕。保險經紀要他們先墊付醫療費,之後才向公司申請理賠。
男嬰最終於去年12月12日,在私人醫院接受心臟補孔手術,加上治療肝膿腫的醫藥費,總額是29萬4137.15令吉。
他們在今年1月,向保險公司申請理賠29萬4137.15令吉的醫藥費後,卻在2月4日被拒絕。
保險公司只理賠5萬令吉(約1萬5112新元),以保單的免責條款,已註明受保人因先天性疾病而接受治療或手術的費用,將不受保為由,拒絕夫婦倆的索賠申請。
父親表示,他們當初買保險時知道他們所買的保險並不保障涉及先天性疾病的醫藥費。兒子反覆發燒的原因是因為肝臟受細菌感染而造成的,與先天性疾病無關。
他因此不滿保險公司將兩件事混在一起,拒絕理賠兒子因肝膿腫而接受治療的醫藥費,便決定向保險公司發出律師信。
由於醫藥費昂貴,男嬰於今年1月2日再次被轉到政府醫院接受治療,於本月10日出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