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加坡訊)環境局道路檢測員濫用身份,聲稱有財務困難,向道路清潔供應商的多名員工借錢,甚至還叫他們當貸款擔保人,員工擔心不借錢對方會找麻煩,只好照辦。
被告魯茲迪曼·薩爾漢(44歲)共面15項牴觸防止貪污法令的控狀,他早前承認其中五項,前天被判坐牢24周和罰款2420元。
把錢借給被告的三人是拉西娜、洪文松和阿卜杜勒·哈菲茲。他們當時都是YS Yong Services 有限公司的員工。
根據案情,被告當時是國家環境局的道路檢測員,職務是檢查各個道路,看當局聘用的清潔供應商是否有維持公共衛生。
身為道路檢測員,要在道路被清潔後的四小時,實地檢查道路清潔度。一般平均下來,道路檢測員在上午和下午會去檢查道路各一次,通常都是獨自去檢查。
道路檢測員在檢測道路清潔時會打分,若是發現供應商出現失誤也會輸入系統,並發出缺陷通知。被指犯下的失誤次數越多,供應商就會被扣分,而被扣的分數越多,供應商必須向環境局支付的金錢賠償就越大。
當時供應商YS Yong Services有限公司的內部安排是,若公司負責的道路被扣到超過一定的分數,也會間接影響員工每個月的獎金。
2017年到2022年間,被告剛被指派負責西南部區域的道路檢測,該區域就是由上述公司負責。
被告和該公司的三名員工本來只有工作上的交流,但在一場聯合工作活動上碰面後認識。
當時拉西娜和洪文松在吸菸,被告也湊上去,開始說起自己遇上經濟困難,兩人聽得一頭霧水,不知為何被告會告知私事。不久後,被告開始向他們借錢。
2019年5月21日到2022年4月17日期間,被告以處理離婚費用、支付孩子必需品、換電話費等理由,要求拉西娜、洪文松和阿卜杜勒·哈菲茲借他1000元到1萬元不等。
三人都擔心若不借錢,被告就會在工作上找他們麻煩,最後各借出200元到350元。被告得逞後,又再次向他們借錢,但最後被拒絕。
2022年5月18日,被告還問洪文松能否當他貸款的擔保人,但洪文松以有債務在身,拒絕了被告。
讓供應商員工傳照片
沒親自到場檢測道路
被告一開始勤於檢測,後來鬆懈下來,直接讓供應商員工發照片向他「報告」,認為這是「互惠互利」的安排。
被告一開始非常勤勞又嚴格,一個月可發出超過50個違規點數,比公司之前在被告還未接手時收到的違規點數還要高。
不過,到了2019年,被告開始鬆懈下來,他讓供應商的員工完成工作後,直接拍下照片發給他,他就用這些照片輸入到系統中。
被告認為這是「互惠互利」的安排,因為供應商不會接到那麼多違規點數,他也不用親自下去檢測道路。